周寀

周寀(1541年3月12日—1592年8月17日),原名周角,字濟甫,號三泉,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人,明朝中期官員。

基本介紹

  • 全名:周寀
  • 別名:周角
  • :濟甫
  • :三泉
  • 所處時代:明朝
  • 民族族群:漢族
  • 出生地: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
  • 出生日期:1541年3月12日
  • 逝世日期:1592年8月17日
  • 最高官職:吏部右侍郎
人物生平,人際關係,主要作品,史料索引,

人物生平

嘉靖二十年二月十五日(1541年3月12日),周寀出生於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今江西省吉安市安福縣)。
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周寀考中進士,被任命為嘉善知縣。周寀為官清廉,操守高潔。起初,官吏們因他年輕而輕視他,但當他展現出精準敏銳的斷案能力後,眾人無不驚嘆佩服。
嘉靖四十三年(1564年),徐階為他所在的縣挑選知縣,將他調任至華亭,他的政績更加顯著。初到任時,他並沒有刻意炫耀自己的才能,因此官吏和士卒們對他都有些輕視怠慢。過了三個月,有一天,周寀開始處理政務,恰逢天降大雨。這時,有一位老胥吏故意拖延時間,慢吞吞地走過。周寀見狀,便叫住他,詢問為何在代理某事務時,某件事情拖延了這么久還未處理完畢。隨後,周寀將縣衙中的官吏、史官、隸卒等全部召集起來,一一揭露了他們工作中存在的拖延、玩忽職守等違法行為,並嚴格按照法律條文進行懲處,一一列舉他們的罪行,根據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的杖責或懲罰。經過這次整頓,縣裡的官吏和士卒們對周寀產生了敬畏之心,再也不敢輕視怠慢。此外,周寀還改革了縣裡的賦稅制度,廢除了以往不合理的慣例和進貢要求,堅決拒絕接受任何非法收入。同時,他還革除了坊長、庫子等職位上的不法之徒,嚴厲打擊了政治腐敗現象,使得縣政清明,百姓安居樂業。這些舉措永久地消除了縣裡的弊病,贏得了民眾的廣泛讚譽。
嘉靖四十四年(1565年),周寀被召入朝廷擔任禮部主事,不久又改任吏部官職。他性格剛直,從不徇私情。後來,他因病辭官,在寺廟中潛心讀書,長達十五年之久。在這期間,地方監司和守令都無法見到他的面,就連姻親和朋友請求見面也被他以詩婉拒。
隆慶四年(1570年)八月,周寀升任浙江按察司僉事。
萬曆元年(1573年)四月,南贛巡撫李棠舉薦了當地的人才共五人,其中包括周寀。五月,巡按江西御史任春元上書舉薦了當地尚未被充分發掘的人才共四人,其中包括周寀。不久,吏科都給事中劉不息等人回響明神宗的詔令,上書推薦了一批人才,這些人才中也包括周寀。
萬曆二年(1574年)八月,朝廷決定讓周寀補任到福建按察司僉事,因為此時是張居正專權,所以他並未赴任。
萬曆十一年(1583年)九月,周寀起任為廣東按察司僉事。他上任後,大力整頓長期存在的弊端,使商民都得到了便利。
萬曆十二年(1584年)七月,周寀升任南京通政司右參議。
萬曆十五年(1587年)十月,周寀升任都察院僉都御史,巡撫福建。當時,山寇猖獗,周寀運籌帷幄,成功擒剿了山寇,但他從不居功自傲。
萬曆十七年(1589年)四月,周寀上奏說:“漳州沿海一帶的居民經常前往各國進行貿易,其中有些人膽大妄為,竟勾結倭寇窺探我國沿海地區,行為惡劣;而有些人則規模較小,引導各國船隻劫掠商船。針對此情況,我將其歸納為兩項建議:一、規定船隻數量限制。原本的海禁政策中提議發放五十張許可證作為標準,每國限定船隻二至三隻。但照此原禁規定實施,實際上難以實現,因此需要重新設定限制。比如,考慮到東洋呂宋國水路較近,我們酌情將其船隻數量限定為十六隻,其他國家的船隻數量也大致按照這個標準來設定。今後,凡是商販申請票據造船並計畫前往某國的,海防官員需嚴格查明數量,超出規定的不予批准建造。二、減輕稅銀徵收。按照現有的商餉規定,每貨值一兩需徵收二分稅銀,同時西洋船隻每寬一尺需徵稅銀六兩,東洋船隻每寬一尺需徵稅銀四兩二錢。這種既對貨物徵稅又對船隻徵稅的做法,似乎有些過於苛刻。因此,我建議除了繼續徵收船稅外,貨物的稅收應根據當前的市場價格進行適當調整,以減輕商人的負擔。”兵部經過審議後回覆:“東西兩洋各國船隻數量應各限定為四十四隻。”七月,周寀升任大理寺卿。九月,福建興化府的知府范梅在拜見巡按時,沒有按照慣例行長跪之禮,並且他還打算以同樣的禮節去拜見巡撫。周寀和巡按使馬應乾得知此事後,聯名上奏彈劾范梅。朝廷的吏部經過審議後,決定對范梅進行降級處理並調往他處任職,這一決定得到了批准。
萬曆十八年(1590年)四月,周寀升任兵部右侍郎兼右僉都御史,負責總督漕運事務,並巡撫鳳陽等地方。當時,淮河水泛濫成災,幾乎要淹沒徐州城,眾人商議遷徙城池以避水患。周寀親自巡視災區後,力主開挖魁山渠以泄洪水,最終成功化解了水患。
萬曆十九年(1591年)二月,周寀因母親生病請求回到家鄉調理照顧,但這一請求並未得到批准。五月,周寀改任吏部右侍郎。不久,周寀因病請求辭官歸鄉,但朝廷沒有允許他的請求。九月,周寀因為生病請求回鄉照顧年邁的父母,但這一請求並未得到批准。最終,他只能利用歸鄉探親的機會,繞道回家探望母親。母親見到他後非常高興,病情竟也奇蹟般地好轉了。
萬曆二十年七月十一日(1592年8月17日),周寀去世。禮部上奏說,周寀立志高遠,品行端正,為人清正廉潔,按照慣例應當為他設祭一壇,並在葬禮費用上減半以示哀悼與尊重。朝廷採納了禮部的建議,並按照這一方式處理了周寀的喪事。

人際關係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先輩
曾祖父
周穎
——
祖父
周僉
——
父親
周祺
——
母親
王氏
——
平輩
妻子
王氏
——
參考資料:

主要作品

周寀著有《谷似堂稿》。

史料索引

《同治安福縣誌·卷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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