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佑勇

周佑勇

周佑勇,男,漢族,1970年10月出生,湖北省大悟縣人,中共黨員。1992年7月獲中南政法學院(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學士學位,並留校任助教;1997年及2002年分別獲武漢大學法學碩士及博士學位。1999年被評為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2002年破格晉升教授並於2003年被遴選為博士生導師。

2006年9月調入東南大學,先後任東南大學法學院院長、東南大學社會科學處處長,2010年入選第六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2012年入選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2015年入選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畫”特聘教授、2016年入選國家“萬人計畫”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

2016年7月,任東南大學黨委常委,2016年8月任東南大學副校長。

基本介紹

人物經歷,學術貢獻,榮譽獎勵,社會兼職,學術成果,專著,論文,

人物經歷

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在中南政法學院(現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學習,獲法學學士學位,並留校任助教;
1994年9月至1997年7月在武漢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獲法學碩士學位,並留校任講師;
1997年9月至2002年7月在武漢大學法學院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專業在職博士研究生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1999年被評為武漢大學法學院副教授,2002年破格晉升為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2003年被遴選為博士研究生導師;
歷任武漢大學人文社科重點基地“憲政與法治國家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書長,武漢大學教育法學研究中心副主任;
2006年9月調入東南大學法學院,任首任院長,兼任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武漢大學人文社科重點基地“憲政與法治國家研究中心”副主任兼秘書長,武漢大學教育法學研究中心副主任;
2014年1月起任東南大學社科處處長、校特聘教授,兼任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憲法學與行政法學博士研究生導師;
2016年7月任東南大學黨委常委,2016年8月任東南大學副校長

學術貢獻

(1)對行政法的基本原則首次進行了系統而深入的創新性研究。其重大標誌性成果《行政法基本原則研究》在同類研究中居於領先地位,受到學界的高度評價和重視。
(2)在國內率先對行政不作為問題進行了開拓性研究。所著《行政不作為判解》是國內目前唯一深入研究行政不作為的專著,且具有方法論上的重要創新,在學界產生了廣泛的學術影響。
(3)從功能主義的視角對行政裁量這一行政法的核心問題進行了原創性研究。受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資助的“中國行政法治進程中的行政裁量問題研究”項目,為科學創建行政裁量的法治化治理框架及其運行規則體系,從而推進行政法學研究和中國行政法治的縱深發展作出了重大貢獻。

榮譽獎勵

教育部“新世紀優秀人才支持計畫”(2004年)
人社部“新世紀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2009年)
周佑勇教授周佑勇教授
第六屆全國十大傑出青年法學家(2010年)
享受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2012年)
教育部“長江學者獎勵計畫”特聘教授(2013-2014年度)
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個一批”人才(2015年)
國家“萬人計畫”哲學社會科學領軍人才(2016年)
江蘇省第三、四期“333工程”第二層次培養對象
江蘇省第五期“333工程”第一層次培養對象
江蘇省有突出貢獻中青年專家
江蘇省“五個一批”人才等

社會兼職

教育部全國法學專業教學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行政執法研究會副會長、江蘇省法學會副會長、工程法學研究會會長,江蘇省哲學社會科學界聯合會第八屆理事會常委理事、江蘇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組副組長、江蘇省人民政府法律顧問、江蘇省及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委員、江蘇省法官檢察官遴選委員會委員、南京市人民政府專家諮詢委員、南京仲裁委員會副主任、國家行政學院兼職教授等。

學術成果

長期從事憲法學與行政法學的研究工作,作為首席專家或負責人主持承擔國家社科基金項目3項(其中重大招標項目1項),以及教育部、法務部等省部級項目20餘項。在《中國社會科學》、《法學研究》、《中國法學》等期刊上發表學術論文200餘篇,被《新華文摘》、《中國社會科學文摘》、《高校文科學術文摘》、《人大複印資料》等轉載80餘篇次。出版個人專著5部,主編及合著書籍30餘部。成果獨立獲國家級及省部級一等獎1項、二等獎3項,三等獎多項,入選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1項。
出版《行政法原論》、《行政不作為判解》、《行政法基本原則研究》、《行政裁量治理研究:一種功能主義的立場》等著作和教材共20餘部。有關教學與科研成果獲國家教育部“霍英東教育基金會”第九屆高校青年教師獎(教學類)、首屆“錢端升法學成果獎”、教育部第五屆高校人文社科優秀成果獎二等獎、法務部第三屆全國法學教材與科研成果獎二等獎、江蘇省第十一屆哲學社會科學優秀成果獎二等獎等重要獎勵。

專著

一、《保密行政執法的理論與實踐》(金城出版社1999年版)
周佑勇
二、《行政法原論》(中國方正出版社2000年初版、2002年修訂版、2005年第二版)
三、《行政不作為判解》(武漢大學出版社2000年版)
四、《行政規範研究》(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合著)
五、《行政法基本原則研究》(武漢大學出版社2005年版)

論文

一、《行政違法與行政犯罪的相異與銜接關係分析》(載《中國法學》1999年第1期)
二、《憲法學理論體系的反思與重構》(載《法學研究》2001年第4期)
三、《行政不作為構成要件的展開》(載《中國法學》2001年第5期)
五、《西方兩大法系行政法基本原則之比較》(載《環球法律評論》2002年第4期)
六、《行政法基本原則的反思與重》(載《中國法學》2003年第4期)
七、《論德國行政法的基本原則》(載《行政法學研究》2004年第2期)
八、《完善對行政規範的複議審查制度》(載《法學研究》2004年第2期)
九、《行政裁量的均衡原則》(載《法學研究》2004年第4期)
十、《行政法的正當程式原則》(載《中國社會科學》2004年第4期)
十一、《行政許可法中的信賴保護原則》(載《江海學刊》2005年第1期)
十二、《行政法中的法律優先原則研究》(載《中國法學》2005年第3期)、
十三、《作為過程的行政調查-在一種新研究範式下的考察》(載《法商研究》2006年第1期)、
十四、《作為過渡措施的案例指導制度-以“行政[2005]004號案例”為觀察對象》(載《法學評論》2006 年第3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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