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泰峰

呂泰峰,男,1938年生,南陽市方城縣人。曾為為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憲法和行政法碩士生導師、中國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幹事、河南省人民政府參事等,現已退休。2015年,獲得中國憲法學研究會頒發的“中國憲法學發展特殊貢獻獎”。

初三以前,在家鄉讀書。1953年,轉學到南京市第九中學(現今亦為東南大學的附屬中學)。1956年,考入北京大學法律系,1961年,大學畢業後,由於已因“走白專道路”被開除團籍,因而被發配到甘肅省天水市甘谷縣工作。1975年,在家庭受到破壞之後,又回到了家鄉河南,並先後在南陽市的南召縣及方城縣工作。1981年,有幸調入鄭州大學法律系。在進修之後,開始講授憲法學、中國憲法和外國憲法,也講授過一點行政法和行政訴訟法,還擔任過憲法和行政法教研室主任等職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呂泰峰
  • 出生地:南陽市方城縣
  • 出生日期:1938年
  • 職業:鄭州大學法學院教授
科研成果,主要論文,

科研成果

1、《憲法學教程》(河南大學出版社1988年版)
2、《行政訴訟法概論》(法律出版社1989年版)
3、《行政法導論》(西北大學出版社1990年版)

主要論文

1、《憲法學基礎理論研究的若干思考》(《法學研究》,1998年第3期)
2、《究竟什麼是憲法》(《法商研究》,1999年第6期)
3、解釋中國憲法的一些詞條(北京大學法學百科全書中的{憲法行政法)卷,北京大學出版社1999年版)
4、《加強憲法學基礎理論的研究》(《憲政論叢》第2卷,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
5、《以權利和權力為中心重建憲法學體系》(筆談,《法學家》2000年第3期)
6、《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基本制度(上》全國統編教材《憲法學》(中國部分),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
7、《公民表達自由的理論及實現方式》(《法制日報》2000年8月27日)
8、《正確認識民主和法治》《鄭州大學學報》(社科版),2000年第6期
9、《試論政黨與人大的關係》《人民代表大會二十年發展與改革》,中國檢察出版社2000年版
10、《中國憲政發展的新階段》《中國律師》,2001年第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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