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榮(太原市陽曲縣原縣委書記)

呂榮(太原市陽曲縣原縣委書記)

呂榮,男,漢族,1961年11月生,山西省五台縣人,198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2年12月參加工作,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太原市陽曲縣委書記。

2016年3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呂榮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山西省五台縣
  • 出生日期:1961年11月
  • 職業:太原市陽曲縣委原書記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開除黨籍,移送司法,

人物履歷

歷任太原市南城區法院審判員、辦公室副主任,太原市委政法委研究室副主任科員、市委政法委副處級督察員、辦公室主任,小店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太原市信訪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主持工作),太原市信訪局局長、黨組書記,太原市委副秘書長兼市信訪局局長、黨組書記等職。
2011.06 中共陽曲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2.07 中共陽曲縣委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8月6日,據山西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經山西省委批准,太原市陽曲縣委書記呂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開除黨籍

2016年3月25日,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對太原市陽曲縣委原書記呂榮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呂榮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參加迷信活動。嚴重違反組織紀律,違規選拔任用幹部並收受財物;違規為其司機安置工作。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送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財物。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省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呂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移送司法

2015年11月25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訊息,經晉中市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平遙縣人民檢察院決定依法對呂榮(時任太原市陽曲縣縣委書記、正處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逮捕的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2016年3月15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訊息,平遙縣人民檢察院反貪局依法對呂榮(時任太原市陽曲縣縣委書記,正處級)受賄案偵查終結,並移送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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