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慶華(昔陽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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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慶華,男,漢族,1964年11月生,山西昔陽人,大專學歷,1981年1月參加工作,199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昔陽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主任。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呂慶華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山西昔陽
  • 出生日期:1964年11月
人物經歷,人物評價,

人物經歷

1981年1月至1983年12月,昔陽縣陶瓷廠職工;
1983年12月至1989年12月,昔陽縣二輕局會計;
1989年12月至1994年12月,昔陽縣二輕局勞資股長;
1994年12月至2004年4月,昔陽縣二輕局辦公室主任;
2004年4月至2007年5月,昔陽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副主任;
2007年5月至2020年7月,昔陽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主任;
2020年7月,被免職。

人物評價

日前,經昔陽縣委批准,昔陽縣紀委監委對昔陽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主任呂慶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呂慶華在擔任昔陽縣城鎮集體工業聯合社主任期間,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在接受紀委監委核查期間,對抗組織審查,意圖掩蓋其違紀違法事實;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規定,採取弄虛作假的手段把不符合黨員條件的人發展為黨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單位報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他人錢款;在管理、服務活動中違反有關規定收取費用;利用職務之便以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財物;違反有關規定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集體私分給個人;挪用單位資金供個人使用。
呂慶華作為一名黨員幹部,背棄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無視黨紀國法,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貪污、私分國有資產和挪用公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損害了黨的形象,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縣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呂慶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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