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凱(山東省淄博市高青縣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呂凱(山東省淄博市高青縣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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呂凱,男,漢族,1975年1月生,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法學碩士學位。曾任山東省淄博惠青黃河公路大橋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高青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2025年5月,呂凱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呂凱
  • 國籍:中國
  • 出生日期:1975年1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曾任高青縣團委書記;高青縣高城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高青縣唐坊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高青縣綜合行政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高青縣衛生健康局黨組書記、局長等職務。
曾任山東省淄博惠青黃河公路大橋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高青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

人物事件

違紀調查

2025年3月,淄博惠青黃河公路大橋服務中心黨組書記、主任,高青縣交通運輸局黨組書記、局長呂凱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淄博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5年5月,據淄博市紀委監委訊息,經淄博市委批准,淄博市紀委監委對淄博惠青黃河公路大橋服務中心原黨組書記、主任,高青縣交通運輸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呂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呂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組織原則缺失,違規為他人職務晉升謀取利益;違規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造成不良影響;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為他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醫療耗材採購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呂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淄博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呂凱開除黨籍處分;由淄博市監察委員會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高青縣第十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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