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細庚

吳細庚,男,漢族,1964年6月出生,鷹潭市餘江區人,在職大學學歷,1995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江西省鷹潭市餘江區農業農村糧食局一級主任科員。

2023年8月,吳細庚嚴重違紀違法,被依法雙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細庚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籍貫:鷹潭市餘江區
  • 出生日期:196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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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1983年8月至1992年9月,江西省劉墾學校教師;
1992年9月至2012年12月,江西省餘江縣青年農場工作,歷任副場長、場長、書記(其間:2000年1月至2001年12月在中央黨校大學函授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2012年12月至2018年7月,餘江縣委農村工作部農工部副部長、主任科員、農業綜合開發辦主任;
2018年7月至2019年1月,餘江區委農村工作部農工部副部長、主任科員、農業綜合開發辦主任;
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餘江區農業農村糧食局主任科員、農業綜合開發辦主任;
2019年6月至2020年9月,餘江區農業農村糧食局二級主任科員、農業綜合開發辦主任;
2020年9月至2022年5月,餘江區農業農村糧食局二級主任科員;
2022年5月至2023年8月,餘江區農業農村糧食局一級主任科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23年4月,據正氣餘江訊息,鷹潭市餘江區農業農村糧食局一級主任科員吳細庚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鷹潭市餘江區紀委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8月,中共鷹潭市餘江區紀委、鷹潭市餘江區監委對鷹潭市餘江區農業農村糧食局一級主任科員吳細庚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吳細庚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紀國法毫無敬畏,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發放津貼、補貼;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亦官亦商,違規經商辦企業,利用職權為親屬及特定關係人謀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施工監理且工作失職失責,造成公共財產損失及不良社會影響;私德敗壞,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吳細庚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特別是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鷹潭市餘江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鷹潭市餘江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吳細庚開除黨籍處分;由鷹潭市餘江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3年9月,江西兩地通報1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鷹潭市餘江區農糧局原一級主任科員吳細庚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
2013年至2022年,吳細庚多次收受多名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折合人民幣總計17萬元。吳細庚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8月,吳細庚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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