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華(攀枝花市人和興工發展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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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江華,男,彝族,1971年10月生,四川攀枝花人,省委黨校在職大學學歷。1991年7月參加工作,1995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4年12月,吳江華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江華
  • 國籍:中國
  • 籍貫:四川攀枝花
  • 出生日期:1971年10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審查調查,依法雙開,公開通報,

人物履歷

1991年7月至2008年8月,先後在攀枝花市仁和區魚塘彝族鄉、金江鎮、財政局工作;
2008年8月至2010年6月,任攀枝花市仁和區農業綜合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10年6月至2013年12月,歷任攀枝花市仁和區啊喇彝族鄉黨委副書記、副鄉長、鄉長;
2013年12月至2022年12月,歷任攀枝花市仁和區民族宗教局黨組書記、局長,區委民工委副書記,區發改局黨組書記、局長,區委政法委副書記,區政協機關黨組成員、民族宗教聯誼委主任、一級主任科員;
2022年12月至2024年9月,任攀枝花市人和興工發展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

人物事件

審查調查

2024年10月,攀枝花市人和興工發展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吳江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攀枝花市仁和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4年12月,經攀枝花市仁和區區委批准,仁和區紀委監委對攀枝花市人和興工發展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吳江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吳江華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把組織賦予的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財物,數額巨大。
吳江華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仁和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仁和區委批准,決定給予吳江華開除黨籍處分;由仁和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公開通報

2025年1月,中共攀枝花市紀委、攀枝花市監察委員會公開通報6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攀枝花市人和興工發展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吳江華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2014年至2024年,吳江華在擔任仁和區民族宗教事務局黨組書記、局長,區發展和改革局黨組書記、局長,攀枝花市人和興工發展建設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期間,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以拜年等名義所送禮金和高檔菸酒。吳江華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12月,吳江華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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