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科技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和蘇州市科技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全市科技發展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重大布局和優先領域;推動全市科技創新體系和創新型城市建設,提高全市科技創新能力,加快科技進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江科技局
  • 地區:吳江 
  • 類型:政府部門
  • 國家:中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
(二)組織編制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和組織實施年度科技計畫;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省、蘇州市各類科技計畫;負責科技統計與監測工作。
(三)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負責歸口管理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及有關科技基金等費用。|
(四)指導和協調重大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台、企業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五)負責全市農村科技管理,指導各類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各鎮(區)農業科技創新,推進農業科技成果的引進、示範、推廣、產業化工作。
(六)落實促進社會事業科技進步的政策措施,促進以可持續發展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
(七)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政策措施;指導科技成果轉化;指導科技產業園、火炬計畫特色產業基地等各類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建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創新型企業、高新技術產品、自主創新產品、重點新產品等項目的組織申報、初審推薦和管理相關工作。指導各類科技園區的科技工作;負責省級民營科技企業的認定工作;負責市重點技術創新項目的認定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參與全市科技人才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計畫項目的申報工作;負責科技鎮長團業務指導和培訓工作。
(九)負責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指導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
(十)擬訂促進科技金融結合的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技金融計畫。
(十一)擬訂促進國際科技合作、產學研合作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我市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產學研合作;歸口管理國際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協調市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建設市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的體系;牽頭協調市有關部門、鎮(區)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智慧財產權戰略綱要;負責市專利工作,指導鎮(區)智慧財產權工作;負責有關專利知識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市智慧財產權聯席會議制度;負責全市專利管理、專利糾紛調處和專利執法工作;組織開展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普及工作,負責制定實施市智慧財產權宣傳、教育計畫。
(十三)組織協調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負責科技行政許可工作,負責非學術性科技社團、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查與管理。
(十四)負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工作;市科普聯席會議、科技鎮長團領導小組等辦公室的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科技局內設7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局機關後勤工作;管理全系統行政經費、自然科學事業費、科技三項經費;負責機關財務、接待工作。
(二)政工科
負責全系統綜合協調、黨務、政務、人事、文秘、扶貧、實績考核、工青婦、體制改革等工作。
(三)農牧業科
負責全市農牧業項目的篩選、審核、論證、立項、申報工作,並組織實施、檢查、指導;負責國內外先進農牧業新技術、新成果、新材料的引進、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全市農村牧區科技培訓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園區的認定、管理工作;負責農牧業科技方面的調查、統計、規劃編制等工作;組織、牽頭農牧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四)高新技術產業科
研究全市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政策措施;組織提出工業領域高新技術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全市科技攻關計畫、工業領域科技項目、高新技術園區、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和工業科技園區的有關工作;組織、牽頭企業科技特派員工作的規劃、計畫、總結、督促、指導、協調等工作。
(五)技術市場管理科
貫徹實施有關技術市場的法律、法規,管理監督全市技術貿易機構,進行年度檢查,培育全市技術市場,發展科技中介組織,幫助民營科技企業和各類民營科技服務組織的建立和審核,對各類技術貿易機構實行監督檢查,規範服務功能和質量,檢驗技術貿易證書,進行技術貿易情況的統計、分析、上報等工作。組織、申報、實施社會領域的國家、自治區重大科技計畫、科研項目;組織、管理、指導社會領域的科技工作;承擔社會領域的醫藥衛生、節能減排工作。
(六)智慧財產權科
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智慧財產權有關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提出加強我市有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的措施辦法;做好有關智慧財產權必要的協調工作;研究制定我市專利工作發展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專利轉讓、專利貿易許可,專利權質押,專利廣告的出證管理工作,負責並指導旗縣市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的工作;負責全市專利代理機構、人員資格的審報;組織推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及有關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制定有關專利工作的教育與培訓規劃;負責有關專利和智慧財產權的統計和檔案管理等工作;負責全市科技獎勵工作。
(七)計畫成果管理科
研究全市科技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和科技項目計畫;負責全市各類科技計畫的協調和配置;負責各類科技計畫的呈報、下達、匯總、驗收、統計;負責全市科技成果的鑑定、驗收、評審、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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