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吳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吳江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江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地區:吳江區
  • 類型:政府工作部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提出國民經濟和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的目標和政策;做好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的綜合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的協調;研究提出全市生產力布局、資源開發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提出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化發展規劃,提出城市化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協調城市化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參與制定開發區的總體規劃和有關重點項目審批;負責全市國民經濟動員和信息動員工作。
(二)研究分析國內及全市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搞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預測、預警和監控,針對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巨觀調控政策建議。
(三)負責制定全市資本市場發展的政策建議和意見;負責全市企業上市和上市公司發展的組織、指導、協調;負責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變更的報批;負責匯總分析財政、金融運行情況,參與制定財政、貨幣政策實施措施,分析執行效果,提出政策建議;對企業債券融資活動實施監督;參與股票融資項目審核,引導資金投向;指導、監督組建產業投資基金的有關工作。
(四)研究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發展的建議,指導和推進全市經濟體制改革。
(五)研究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管理政策、措施和投資體制改革的建議;研究提出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資金來源;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會同編制市級政府財政性建設項目與資金計畫;負責審核、報批政府投資的基本建設項目立項檔案、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和組織竣工驗收;負責全市國家預算內專項資金項目和政府統借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貸款項目的組織工作;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總量平衡和結構最佳化的目標和政策;負責我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負責對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負責抓好全市散裝水泥發展推廣工作。
(六)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提出全市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巨觀指導產業政策的貫徹實施;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銜接有關農村專項規劃和政策,組織編報、審批農業重大項目;研究提出能源發展戰略,銜接平衡能源、交通、原材料行業規劃和政策;推動高技術產業發展,實施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化的巨觀指導。
(七)分析預測國內外市場狀況,負責重要商品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編制並組織實施除工業產品外的關係國計民生和大宗、重要敏感商品的進出口計畫;負責指導、協調全市服務業發展工作,研究制定和組織實施服務業發展規劃和有關政策措施;牽頭提出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做好全市服務業目標管理的考核工作;參與全市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國家直屬糧庫等重要物資儲備庫建設方面的有關工作;做好成品油批零企業的管理工作。
(八)做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規劃、協調和管理社會發展工作,評估社會發展總體水平;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重大問題。
(九)推進全市可持續發展戰略,參與擬訂自然資源節約綜合利用規劃,負責農村能源工作;參與編制生態環境建設和資源開發規劃,擬訂和協調國土整治、開發、利用、保護的政策;協調生態建設和資源節約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
(十)研究多種所有制經濟發展狀況,提出最佳化所有制結構、產業結構調整的建議;參與研究促進中小企業和非國有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加強巨觀指導,協調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十一)研究制訂和組織實施全市信息化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協調和指導各部門、各行業信息化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信息技術套用、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以及社會、經濟領域信息化套用的推進工作;負責起草信息化工作中的技術規範、標準;研究起草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協調電子政務和社會信息化重大項目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綜合平衡、管理使用信息化專項資金;負責政務信息資源和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二)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就業、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重大問題。
(十三)研究制定全市電力能源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全市電力工業發展和電力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參與審查、報批電力基礎投資計畫和電力基建工程項目;培育和監管電力市場;參與電、熱價格改革工作;負責電力行政執法和監督;指導推動節約用電和電力需求管理工作。
(十四)負責全市對口縣(市)扶持合作項目的協調工作。
(十五)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能,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內設12個職能科室,均為正股級建制。
(一) 辦公室(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市國防動員委員會信息動員辦公室)
(二) 國民經濟綜合科(發展規劃科)
(三) 農村經濟科
(四) 對外經濟貿易科
(五) 固定資產投資科
(六)重大項目管理科
(七) 服務業科(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
(八) 社會發展科
(九) 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科
(十)金融資本市場科
(十一)信息化管理科
(十二)電力能源科(市電力管理辦公室)
另外,按規定設立紀檢組、監察室(由市紀委、監察局派駐,合署辦公)。
按規定設立人武部。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