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博(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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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博是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環境資源審判廳)法官助理,主要從事環境資源審判相關工作。他在疫情防控期間參與“雲”調解工作,助力司法便民利民。其參與審理的抗訴人王德貴與益陽市人民檢察院、夏順安等原審被告人非法採礦民事公益訴訟案入選全國法院指導性案例(第176號),並因工作表現突出,於2022年獲評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先進個人。

基本介紹

  • 所屬單位: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 所在部門:民事審判第三庭(環境資源審判廳)
  • 榮譽稱號: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先進個人(2022年) 
  • 典型案例:全國指導性案例第176號(2021年) 
工作經歷,榮譽表彰,司法實踐,

工作經歷

作為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法官助理,吳博參與環境資源案件審理及相關司法工作。2021年,其參與審理的王德貴非法採礦民事公益訴訟案,因貫徹損害擔責原則並創新生態恢復司法方式,成功入選全國法院指導性案例。

榮譽表彰

2022年9月,吳博因在環境資源審判工作中的突出貢獻,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先進個人”。

司法實踐

2020年疫情防控期間,吳博參與涉港民間借貸案件“雲”調解工作,協調技術部門保障庭審系統運行,並耐心指導當事人,最終促成案件成功調解,展現了司法便民創新舉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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