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勇煌

吳勇煌曾任梅江區司法局西郊司法所所長,任職期間推動“人民調解、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群防群治”三位一體村級格線化聯動機制,2019年至2020年上半年轄區民事糾紛調解成功率均超95%。其工作涵蓋普法宣傳進校園、法律顧問調研等,2022年參與‘法治同行·守護明天’主題活動發放宣傳資料600餘份。2020年因違規接受宴請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基本介紹

  • 職務:司法所所長  
  • 所屬單位:梅江區司法局 
  • 任職機構:梅江區西郊辦事處基層法律服務所  
  • 成立時間:2002年8月30日 
  • 處分記錄:2020年黨內警告  
  • 註冊資本: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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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職責與成效

吳勇煌在擔任梅江區西郊司法所所長期間,主導完善四級調解格線機制,2019年排查調處民事糾紛253件,成功241件;2020年上半年調處134件,成功130件,調解成功率均超過95%,且未引發惡性案件。2024年3月,其在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調研座談會上作專題匯報,推動法律服務向基層延伸。

普法宣傳活動

2022年4月,吳勇煌兩次參與樂育中學普法志願活動,通過講解禁毒法規、反詐技巧及民法典知識,累計發放宣傳資料600餘份。2024年11月,其以金山司法所所長身份強調預防校園欺凌的重要性,倡導構建和諧校園環境。

違紀處理

2019年3月,吳勇煌要求社區矯正對象支付宴請費用1000元,2020年6月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機構任職

吳勇煌自2002年起擔任梅江區西郊辦事處基層法律服務所法定代表人,該所註冊資本3萬元,截至2024年5月仍處於開業狀態,其未持有該機構股份且無其他投資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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