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偉榮曾任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長期從事交通工程建設管理工作。在其任職期間,多次赴項目一線檢查指導工作,推動校企合作共建研學基地。2024年4月,吳偉榮因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旅遊活動安排等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取消待遇,並因受賄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處罰金65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偉榮
- 出生年份:1963年
- 畢業院校:同濟大學道路工程專業
- 職稱:安全員(有效期至2021年1月)
- 判決結果: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罰金65萬元
- 判決時間:2024年4月30日
- 曾任職務:黨委書記、董事長
職業生涯
- 1990年開始工作,2002年1月進入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擔任工程技術人員
- 2012年11月,作為董事長赴東永高速4標項目檢查指導,要求克服政策處理、材料漲價等困難,確保工程安全與質量
- 2022年10月,以黨委副書記、副董事長身份參與校企合作簽約,共建黨建與思政教育研學基地
違紀違法與判決
- 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
- 2024年4月被開除黨籍、取消享受待遇,因犯受賄罪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65萬元
其他任職與企業關聯
- 曾擔任杭州市交通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南方分公司等多家分公司受益所有人,2024年6月不再擔任
- 曾任浙江航道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長,該公司於2024年12月30日營業期限屆滿註銷
- 曾擔任杭州交工機械施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該公司於2015年1月註銷
- 截至2024年4月,其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取消享受的待遇,並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