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仲,現任安徽省滁州市來安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委會委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吳仲
- 國籍:中國
吳仲,現任安徽省滁州市來安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委會委員。
吳仲(1482-1568),字亞夫、亞甫,號劍泉,明武進人,明朝官員。正德十二年(1517年)進士,歷任江山知縣、監察御史、直隸巡按、處州知府、湖廣參政、太僕寺少卿等,長於經史、詩詞,著有《通惠河志》《諫院奏議》《鴻爪集》。修浚通惠河 嘉靖七年(1528)六月初五日,監察御史吳仲等奉命修浚通惠河成,因疏...
吳仲,男,1966年2月出生,來安人,大學學歷,碩士學位,現任安徽省來安縣法院黨組成員、刑庭庭長、審委會委員(副科),擬任縣法院正科級審判員。主要工作實績 善於創新工作方法,破解執行難問題,開通了全國金融部門銀行信息查詢系統,在全國21家主要商業銀行可以查詢到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信息和資金往來信息,為解決執行...
吳仲 吳仲,現任安徽省滁州市來安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委會委員。人物履歷 現任安徽省滁州市來安縣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審委會委員。
吳仲 吳仲,小說《覆秦》背景人物。文姬的丈夫,吳廣的二哥。
吳仲墓群,位於西寧市大堡子鄉吳仲村。墓群分布範圍較廣,東起吳仲村,西到湟中縣的黑嘴村,南自吳仲村北,北到山根。50年代前,這裡有封堆 60餘座。墓群系省級文物保護單位。50年代後,修築公路及擴大耕地,絕大部分被平掉,現只有吳仲村西存一座雙聯封堆。現梯田斷崖處及引水澆地後,墓室塌陷的痕跡依然...
吳仲 吳仲(1909年-1951年),男,遼寧省人,1950年參加革命,生前所屬部隊為志願軍擔架隊,1951年在朝鮮犧牲。人物經歷 1950年參加革命,生前所屬部隊為志願軍擔架隊。犧牲情況 1951年在朝鮮犧牲。
吳仲禧(1895-1983.6.15),字奮飛,福建福州人。早年參加福建學生軍。1911年參加辛亥革命。後在北伐戰爭中任國民革命軍團長、師參謀長、代師長。1937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後長期從事地下工作。建國後,任廣東省人民法院代院長、省司法廳長和黨組書記、省參事室副主任、省政協副主席、全國政協委員、民革中央委員、...
洪武二十二年,衛指揮使吳仲率部重築睢州城,建四城門樓、四敵樓及四十二巡鋪,奠定新舊兩城相連的“凸”字形城池格局。衛所軍戶以“垛集軍”為主,按“二分守城、八分屯種”比例耕作,繳納“畝稅一斗”的屯田籽粒。崇禎十五年(1642年)睢州城毀於戰亂及水患。概況 歷史沿革 河南洪武間都司下轄17衛,後調整為...
古公三子,長曰太伯,次曰仲雍,雍一名吳仲,少曰季歷。季歷娶妻太任氏,生子昌。昌有聖瑞。古公知昌聖,欲傳國以及昌,曰:“興王業者,其在昌乎?”因更名曰季歷。太伯、仲雍望風知指,曰:“歷者,適也。”知古公欲以國及昌。古公病,二人託名採藥于衡山,遂之荊蠻。斷髮文身,為夷狄之服,示不可用...
嘉靖七年(1528年)通惠河重修竣工後,創作治水贊詩:"請看河上吳公柳,他年堪比萊公竹",將工部郎中吳仲治水功績比於宋代名臣寇準。該詩收錄於《明代北京竹枝詞》,體現其作為翰林官員參與重大工程的記錄職責。在樂律研究方面,參與校訂《詩樂圖譜》中的'瑟譜''琴譜'章節。文化工程參與 廖道南承擔三項國家文化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