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根素

吐根素能殺滅溶織阿米巴滋養體,適用於急性阿米巴痢疾急需控制症狀者。本品還可用於蠍子螫傷。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吐根素
  • 別名:吐根素;依米丁,吐根鹼,鹽酸吐根鹼
  • 是否處方藥:處方藥
  • 主要適用症:治阿米巴痢
  • 劑型:注射液
  • 是否納入醫保:納入
性狀:,用法及用量,不良反應和注意:,規格,是否醫保用藥,是否非處方藥,其它,

性狀:

注射液。

用法及用量

:1.治阿米巴痢:體重在60kg以下者按每日每千克體重1mg計(60kg以上者,劑量仍按60kg計),每日1次或分2次作深部皮下注射,連用6-10日為1療程。如未愈,30日後再用第2療程。2.治蠍子螫傷:以本品3%-6%注射液少許,注入螫孔內即可。

不良反應和注意:

1.本品排泄緩慢,易蓄積中毒,不宜長期連續使用對人的致死量為每千克體重10-20mg。用藥後期多出現不良反應,常見的有噁心、嘔吐、腹痛、腹瀉、肌無力等,偶見周圍神經炎(注射前靜注10%葡萄糖酸鈣10ml可減輕副反應)。對心肌損害可表現為血壓下降,心前區痛、脈細弱、心律失常、心力衰竭等。如有心電圖變化,應立即停藥,否則易致急性心肌炎而引起死亡。2.重症心臟病、高度貧血、肝腎功能明顯減退者、即將手術的病人、老弱病人、孕婦與幼嬰兒均禁用。

規格

注射液:每支30mg(1ml)、60mg(1ml)。

是否醫保用藥

醫保

是否非處方藥

處方

其它

使用本品期間,禁酒及刺激性食品。注射前、後2小時必須臥床休息,檢查心臟與血壓有無改變。本品不可由靜脈給藥,也不能口服或作肌注(可引起肌肉疼痛和壞死),注射部位可出現蜂窩織炎。一般採用深部皮下注射。腸外阿米巴病因其毒性大已少用。由於消除急性症狀效力較好而根治作用低,故不適用於症狀輕微的慢性阿米巴痢疾及無症狀的帶包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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