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獻血

同性戀獻血,是指2012年7月9日衛生部發布的新版《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中允許女同性戀者獻血。參與起草這一檔案的北京市紅十字血液中心相關負責人表示,女同性戀者傳播HIV(愛滋病病毒)等經血液傳播疾病的風險很低,與一般人無異,因此出於與國際慣例接軌的考慮,此次出台的新規解除了女同性戀者不得獻血的禁令,但男同性戀者仍不能獻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同性戀獻血
  • 時間:2012年7月9日
  • 發布單位衛生部
  • 內容:允許女同性戀者獻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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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同性戀可獻血

衛生部、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發布的《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GB 18467-2011)正式實施。《要求》規定,具有高危行為的獻血者不應獻血,如靜脈藥癮史、男男性行為或具有經血傳播疾病(愛滋病、C肝肝炎、B型肝炎、梅毒等)風險的。血站工作人員應在獻血前對獻血者履行書面告知義務,並取得獻血者簽字的知情同意書。
《要求》指出,無償獻血是出於利他主義的動機,目的是幫助需要輸血的患者。請不要為化驗而獻血。國家提供愛滋病免費諮詢剛和愛滋病病毒抗體免費檢測服務,如有需要,請與當地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聯繫。《要求》指出,不安全的血液會危害患者的生命與健康。具有高危行為的獻血者不應獻血,如靜脈藥癮史、男男性行為或具有經血傳播疾病(愛滋病、C肝肝炎、B型肝炎、梅毒等)風險的。
《要求》稱,獻血者捐獻具有傳染性的血液會給受血者帶來危害,應承擔對受血者的道德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第77條、《愛滋病防治條例》第38條和第62條規定,高危獻血者故意獻血,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要求》進一步明確,血站將遵照國家規定對獻血者血液驚醒經血傳播疾病的檢測,檢測合格的血液將用於臨床,不合格血液將按照國際規定處置。血液檢測結果不合格僅表明捐獻的血液不符合國家血液標準的要求,不作為感染或疾病的依據。

獻血新規

《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2012年新國標,除了獻血者的年齡範圍等變化,對同性戀獻血也進行了修訂,男男性行為者不可以獻血。據介紹,對於以前是18—55歲,新規定是18—55歲,健康的多次獻血者,自願並有血站工作人員評估後,年齡可延長至60周歲。
對獻全血的志願者,以前是200ml、400ml兩種選擇,新規定有400ml、300ml、200ml三種選擇。
“新要求”指出,易感染經血傳播疾病的高危人群,如有吸毒史、男男性行為和多個性伴侶者等不允許獻血。也就是說,從這個月起,中國衛生部解除了一項14年的禁令:不接受女同性戀者捐獻血液。該禁令生效於1998年,出台的原因是對傳播HIV的恐懼。
另據中國法律規定:高危獻血者故意獻血,造成傳染病傳播、流行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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