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

根據《中共吉林省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的通知》(吉辦發[2000]18號),保留吉林省人民政府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簡稱省政府經協辦)。省政府經協辦是省政府負責省際間和省內經濟技術橫向聯合的行政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省人民政府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
  • 行政編制:264名
  • 主任:1名
  • 副主任:3名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發展橫向經濟聯合與技術協作的有關方針、政策,制定我省與外省、區、市之間橫向經濟聯合與技術協作等方面的政策、規定。
(二)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省橫向經濟聯合與技術協作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指導市州的橫向經濟聯合工作;聯繫、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跨地區、跨省、跨行業的經濟協作工作;負責對與外省、區、市的重點聯合、協作項目進行協調和督促,並跟蹤服務。
(四)會同有關部門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全省橫向經濟聯合與技術協作情況;蒐集、整理國內外經濟信息,根據我省經濟建設需要提出建議。
(五)為企業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調整、招商引資、科技 成果轉讓提供服務;會同有關部門承辦我省到外地(含國內和地區)、外地到我省的展銷展覽活動,以及高新技術、專利技術合資、轉讓洽談活動。
(六)研究制定對口支援等方面的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對口支援三峽建設工作,完成國家交給我省支援三峽建設的具體任務。
(七)負責我省與東北經濟協作區及沿海、沿江經濟協作組織的聯絡、協調工作;參與有關的經貿活動;會同人有關部門承辦和參與區域性經濟協作組織的例會工作。
(八)負責省政府經濟技術顧問的聯絡工作。
(九)參與西部開發有關調研、項目洽談及組織實施等工作。
(十)承辦省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職能職責,省政府經協辦設6個職能處:
(一)秘書處
協調處理機關日常政務、事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和公文管理、重要檔案的起草和審核以及新聞宣傳、政務信息、外事、機要、保密、保衛、檔案、文印、信訪等工作。
(二)人事監察處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行政監察、機構編制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老幹部工作。
(三)經濟聯合處
貫徹國家發展橫向經濟聯合與技術協作的有關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省橫向經濟聯合與技術協作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聯繫、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跨地區、跨省、跨行業的經濟協作工作;負責對重點聯合、協作項目進行協調和督促,並跟蹤服務;負責我省與東北經濟協作區及沿海、沿江經濟協作組織的聯絡、協調工作;參與有關的經貿活動;會同有關部門承辦和參與區域性經濟協作組織的例會工作。
(四)科技信息處
負責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全省橫向經濟聯合與技術協作情況;蒐集國內外經濟信息,根據我省需要提出建議;為企業招商引資、科技成果轉讓進行牽線搭橋,提供服務;會同有關部門承辦我省到外地(含國外和地區)、外地到我省的展銷展覽活動,以及高新技術、專利技術合資、轉讓洽談活動。
(五)顧問聯絡處
負責提出省政府經濟技術顧問人選,報省政府審批;做好經濟技術顧問為我省招商引資的銜接、協調和顧問回省工作的接待服務工作;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落實經濟技術顧問為我省經濟建設提出的建議。
(六)三峽工作處
研究制定對口支援等方面的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對口支援三峽建設工作的業務聯繫、項目編制、組織實施及支援三峽的基金管理等工作;參與西部開發有關調研、項目洽談及組織實施等工作。
(七)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人員編制

經協辦機關行政編制264名,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人員行政編制1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5名。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3名;正副處長9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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