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

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

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6年,座落於吉林市船營區吉興路與解放西路交匯處西側。全院現有人員129人,正式在編人員中,大專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0.6%,其中大專12人、本科92人。船營區法院是國家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接受上級人民法院的監督和指導,對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審判法律規定、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由區法院管轄以及區法院認為應當由自己審判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審案件。(二)審查處理不服本院判決各類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三)監督、指導人民法庭的審判工作。(四)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五)依法審理國家賠償案件。(六)管理、協調本院的審判和執行工作。(七)負責全院思想政治、教育培訓工作;按照許可權管理法官和其他人員;主管本法院的監察工作。(八)管理本法院的有關經費和物資裝備。(九)負責司法警察警務工作;(十)結合審判工作宣傳法制,教育公民遵守憲法和法律。(十一)承辦其他應由本院負責的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
  • 區位:吉林市船營區
  • 地址:吉林市船營區吉興路與解放西路交匯處西側
  • 郵政編碼:132012
  • 聯繫電話:0432-62404993
  • 成立時間:1956年
  • 全院人數:129
  • 院長姓名:張福洪
法院簡介,機構設定,法院建設,所獲榮譽,地理位置,

法院簡介

吉林市船營區人民法院成立於1956年,座落於吉林市船營區吉興路與解放西路交匯處西側。全院現有人員129人,正式在編人員中,大專以上學歷占總人數的80.6%,其中大專12人、本科92人。

機構設定

船營區人民法院現設有立案庭、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第一庭、民事審判第二庭(商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監察室、司法警察大隊、研究室、審判管理室、信訪室、辦公室、大綏河人民法庭、道路交通事故巡迴法庭等15個機構,共124人。

法院建設

近年來,船營法院在區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和社會各界的支持及上級法院的指導下,堅持以服務大局為己任,以公正與效率為主題,以司法改革為動力,以隊伍建設為基礎,審判和其他工作取得了新的進展。充分發揮刑事審判打擊犯罪、維護穩定的職能作用, 嚴懲嚴重危害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和嚴重破壞經濟秩序犯罪。建立了“法制宣傳引導、法制教育聯動、矯治幫教聯合機制”積極預防未能年人犯罪。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工作原則,突出關注群體性民生案件。建立重點企業掛鈎服務制度,從防範經營風險入手為企業發展服務。積極延伸工作職能,幫助區政府建立房屋徵收工作流程和審查機制,服務轄區大項目推進。不斷強化立案視窗建設,最佳化“訴訟服務中心”職能,完善便民服務舉措。堅持法官導訴、全程協辦、限時辦結和一次性告知制度,為當事人提供一站式服務,建設信息指揮中心末端程式,有效解決調取當事人戶籍住址困難等問題。開通“便民通道”,利用“道路交通專用協查函”,幫助調取交通事故證據1400餘件次,調取戶籍證明1000餘份。與吉林市保險行業協會聯合創設了“涉保險案件訴調對接糾紛解決機制”,幫助當事人便捷獲取證據,快速得到賠償,受到當事人好評。

所獲榮譽

2003年、2004年榮獲全省“人民滿意好法院”稱號。2005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評為全國法院先進集體。2006年榮獲全省“人民法院模範法院”稱號。2006年被團中央、中央綜治委、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

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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