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南贛寧道

清代江西省四道之一。吉南贛寧道領吉安、南安、贛州三府及寧都州。

清代在省與府之間設分巡道,簡稱道。其長官負責監督、巡察其所屬府(州)的政治和司法等方面的情況。
清代江西省共設四道:南撫建督糧道、袁瑞臨鹽法道、廣饒九南道、吉南贛寧道。
康熙九年(1670)置贛南道,駐贛州府(今江西省贛州市),領贛州府南安府;雍正九年(1731)吉安府來屬,更名吉南贛道;乾隆十九年(1754)增領寧都州,更名吉南贛寧道。1912年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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