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審計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和《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於印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21〕30號)要求,編制本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22年,合肥市審計局深入貫徹落實市政務公開決策部署安排,緊密結合審計工作實際,紮實開展政務公開工作,著力推進重點領域審計信息公開,進一步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增強信息公開意識和責任意識。先後榮獲全省審計信息工作先進單位、全市為企服務先進單位、全市政務公開工作先進單位、政府網站暨政務新媒體工作先進單位、全市政府系統“五星辦公室”稱號。
(一)主動公開情況。一是加強信息公開,嚴格按照“公開是常態,不公開是例外”要求,2022年通過局公開網發布涉及行政執法公開、機構與人事公開、規劃與年度工作、部門檔案、財政資金、主動回應、政策解讀等信息,公開率達100%,年度發布各類信息2180條。二是加強重大意見決策徵集,對審計項目計畫等涉及重大政策措施,通過網路、平台、實地調研、集中座談等方式多渠道開展意見徵集並及時公布。三是強化重點領域審計公開。不斷推進審計監督結果向社會公開,依法、真實、準確、及時地公開審計結果, 於年初2021年同級審報告反映的市財政局組織2020年度市本級、新站高新區、安巢經開區預算執行情況審計,市衛健委等8個部門2020年度預算執行審計整改結果已全部公開。2022年,代表市政府在第十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上匯報2021年度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及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的審計工作報告。堅持以公開促整改,建立“專人負責、清單管理、跟蹤督改、逐項銷號”的內部整改工作機制,督促要求各被審計單位在本單位公開網站進行審計整改結果公告。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嚴格按照制度開展依申請公開答覆工作,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覆、歸檔的工作制度,辦理程式規範、有序。2022年共收到公民提出的依申請公開件1件,辦理結果為予以公開,沒有因依申請公開事宜引起行政複議及訴訟情況。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強規範性檔案管理。分類逐條審查規範性檔案立改廢公開情況,系統清理、實時更新我局現行有效規範性檔案,目前我局現有1項規範性檔案,已規範公開。健全信息發布制度,為形成高效暢通的信息發布渠道,確保我局信息發布的及時性、準確性,健全宣傳和信息報送管理辦法等制度,建立信息公開保密審查辦法及政務輿情回應制度,做到用制度規範政務公開工作,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水平。加強信息培訓。採取線上線下結合的方式,12月舉辦全市審計系統政務公開工作培訓,邀請市政務公開辦講授闡述了具體工作要求、主要內容和操作路徑,包括政策解讀、任務計畫、工作安排等。推動在以後工作中不斷提高自身能力,紮實做好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全面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建設。一是加強規範化標準化建設。按照市公開辦要求,規範欄目設定,強化重點領域欄目公開,及時準確發布相應政府信息。二是規範審核發布機制和強化網站輿情監測。嚴格開展信息發布審核糾錯,常態化開展個人隱私排查,所有擬公開信息均經過逐級審批後才對外發布。三是用好微信公眾號對外發布渠道。充分利用新媒體資源,擴大審計工作信息化、公開化路徑,強化審計公務服務能力。
(五)監督保障情況。一是高度重視,嚴格落實政務公開主體責任。局領導高度重視政務公開工作,2022年多次聽取政務公開工作情況匯報,明確局辦公室及有關人員專門負責政務公開工作。多次召開專題會議研究部署政務公開工作,落實信息發布、政策解讀和政務輿情主體責任。邀請市政務公開辦專家開展專門培訓,幫助全市審計幹部準確把握政務公開新要求,切實提升全市審計幹部政務公開專業化水平。二是加強對我市各縣(市、區)審計局政務公開工作的指導和督促。將各縣(市)區審計局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局目標管理考核內容,組織開展縣(市)區審計機關年度對口檢查,進行量化打分、綜合考評,提升政務公開整體質量和水平。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社會評議方面結果良好;無責任追究情況發生。
二、行政機關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0
0
0
行政規範性檔案
0
3
1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0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0
行政強制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0
    三、行政機關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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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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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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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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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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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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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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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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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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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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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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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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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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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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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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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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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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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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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複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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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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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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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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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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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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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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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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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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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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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因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被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結果
維持
結果
糾正
其他
結果
尚未
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是對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動公開、積極公開意識有待加強,需要進一步提升政務信息公開管理水平,需與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多溝通交流。二是政策解讀內容質量不高,內容和形式不夠豐富,可讀性不高。
對此,我局將結合《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相關檔案的學習,結合全市審計工作實際,緊緊圍繞市委、政府中心工作和審計署、省審計廳工作部署,進一步密切關注社會公眾期盼,豐富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和形式,創新政府信息公開手段,拓寬解讀渠道、豐富解讀形式,切實保障人民民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規定的按件、按量收費標準,本年度沒有產生信息公開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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