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群論

儒家主張按禮法劃分等級名分、組織社會的理論。又稱明分使群論。《說文解字》:“群,輩也。從羊君聲。”段玉裁註:“朋也,類也,此輩之通義也。……羊為群,犬為獨。引伸為類聚之稱。”(《說文解字注》四篇上,羊部)合群即組織社會。儒家主張以禮法劃分等級名分,組織社會,此即明分使群。荀子對合群論的論述最為詳盡。他說:“救患除禍,則莫若明分使群矣。”(《荀子·富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合群論
  • 定義:儒家主張按禮法劃分等級名分、組織社會的理論
  • 別稱:明分使群論
荀子的合群論,思想原則,

荀子的合群論

荀子認為:“水火有氣而無生,草木有生而無知,禽獸有知而無義;人有氣有生有知亦且有義,故最為天下貴也。”(《荀子·王制》)人之所以貴於萬物,一是由於“人有義”,即人有道德而其他物類沒有道德;二是由於人懂得合群之道,能結成社會(合群),利用和戰勝自然。義以合群成為人類高於物類且戰勝物類的本質特徵。他說:“力不若牛,走不若馬,而牛馬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義。故義以分則和,和則一,一則多力,多力則強,強則勝物。”(同上)合群是勝物的前提,而明分則是合群的關鍵。荀子從性惡論出發,認為一個沒有度量分界的社會,必然充滿混亂、爭奪和戰爭,其結果使社會解體,從而使人類喪失戰勝萬物的能力。他說:“人生不能無群,群而無分則爭,爭則亂,亂則離,離則弱,弱則不能勝物。”(同上)又說:“欲惡同物,欲多而物寡,寡則必爭矣。……窮者患也,爭者禍也。救患除禍,則莫若明分使群矣。”(《荀子·富國》)由於“欲多而物寡”,人類必然會陷入爭鬥。為了限制爭端,荀子主張“明分”,即劃分等級名分,明確社會分工,從而協調人與人,人與群的社會關係,形成統一整體。他說:“故人道莫不有辨。辨莫大於分,分莫大於禮,禮莫大於聖王。”(《荀子·非相》)“分”是組織社會的根本法則,“禮”是規定名分的基本標準。主張通過禮制為社會立法,調整人群秩序,解決物慾矛盾,使社會歸於治。他說:“禮起於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無爭。爭則亂,亂則窮。先王惡其亂也,故制禮義以分之,以養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欲,兩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荀子·禮論》)“禮”的本質作用在於解決“欲多而物寡”的矛盾,鞏固以等級名分為標準來分配社會財富、確定社會地位的封建社會秩序。故他又說:“君子既得其養,又好其別。曷謂別?曰: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同上)這種以不平等的名分制度來維持社會整體有序統一的合群原則,荀子稱為“維齊非齊”。

思想原則

荀子的合群論,除了上述以禮正名,以名定分,明分使群的一般原則外,還包含下述具體思想原則。
①在政治制度上,強調“隆禮尊法”,禮法並用。他說:“《禮》者,法之大分,類之綱紀也。”(《荀子·勸學》)又說:“禮者,人主之所以為群臣寸尺尋丈檢式也。”(《荀子·儒效》)禮是組織社會的基本原則,是明分合群的根本大法,是調整社會等級秩序的基本準繩。因此,“人無禮則不生,事無禮則不成,國家無禮則不寧”(《荀子·修身》),故“禮義者,治之始也”(《荀子·王制》),“法者,治之端也”(《荀子·君道》)。“禮”是基本大法,“法”則是維護禮制的具體規範。他說:“君法明,論有常,表儀既設民知方。”(《荀子·成相》)“人無法則倀倀然,有法而無志其義則渠渠然,依乎法而又深其類,然後溫溫然。”(《荀子·修身》)只有依法刑賞,賞善罰過,人們才會自覺循禮而行,社會才能群而不亂。否則,“誅賞而不類,則下疑、俗險,而百姓不一”(《荀子·富國》)。總之,“治之經,禮與刑”(《荀子·成相》)。“隆禮至法則國有常”(《荀子·君道》)。
②在用人制度上,強調“尚賢使能”。“賢能不待次而舉,罷不能不待須而廢”(《荀子·王制》)。荀子認為,禮待聖王而立,法依賢能而行;從有治人無治法的人治立場出發,強調尚賢使能的重要性。他說:“人主之患,不在乎不言用賢,而在乎誠必用賢。”(《荀子·致士》)“夫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罰不當罪,不祥莫大焉。”(《荀子·正論》)要賞賢使能,就必須克服“親親”的原則,內不阿親,外不避仇,“不恤親疏,不恤貴賤,唯誠能之求”(《荀子·王霸》)。不過,荀子並不絕對否定在血緣宗法社會中久已形成的“親親”說,主張在德才相同的條件下,先用親人故交,即“賢齊則其親者先貴,能齊則其故者先官”(《荀子·富國》)。可見,荀子用人思想與其禮法並用的政治思想一樣,兼采了儒家與法家的觀點。
③在經濟政策上,提出強本富國,節用裕民,開源節流的主張(見強本節用)。荀子認為,不利於合群的根本原因在於“欲多而物寡”的社會經濟矛盾。解決這一矛盾的方法,一在於以禮節慾,即以禮定分,按照等級名分分配社會財富;二在於發展經濟,擴大社會財富的積累。而富國之術在於強本節用,開源節流。他說:“強本而節用,則天不能貧。”(《荀子·天論》)“足國之道,節用裕民,而善藏其餘也。”(《荀子·富國》)主張:“量地而立國,計利而畜民,度人力而授事。”(同上)“輕田野之稅,平關市之徵,省商賈之數,罕興力役,無奪農時。”(同上)此即強本抑末。又說:“田野縣鄙者財之本也,垣窌倉廩者財之末也;百姓時和,事業得敘者貨之源也,等賦府庫者貨之流也。故明主必謹養其和,節其流,開其源,而時斟酌焉。”(同上)發展農事,節省府庫的開支,謂之開源節流。“上以法取焉,而下以禮節用之”(同上),在上者以法合理收取賦稅,在下者按等級名分分配消費,此即“節用以禮,裕民以政”(同上)。
荀子提出的合群思想,適應了戰國末期正在走向“天下一隆致順而治”的歷史發展趨勢,為正在取得政權,建立“一天下”的封建大一統政治的新興地主階級提供了組織社會、平治天下的經世方策,在當時具有明顯的歷史進步性。對爾後歷代統治者的政治思想和社會管理思想也發生了深遠的影響。漢唐之後的儒家,特別是宋明理學家鼓吹道統論,多尊孟抑荀。認為孟子以性善論為基礎的內聖之學為儒家原教之正統,而以性惡論為基礎,主張禮法並用、王霸兼施的荀學雜而不醇,為儒家原教之旁支。其實,就對秦漢之後封建政治學術的實際影響而論,現實主義的荀學遠遠大於理想主義的孟學。封建統治者雖多以孟子的“仁政”相標榜,究其實,所謂“仁政”皆不出荀子合群論之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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