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環

合環

合環:是指在電力系統電氣操作中將線路、變壓器或斷路器串構成的網路閉合運行的操作。

必要條件,注意問題,操作規程,主要措施,

必要條件

1、合環點相位應一致。如首次合環或檢修後可能引起相位變化的,必須經測定證明合環點兩側相位一致;
2、如屬於電磁環網,則環網內的變壓器接線組別之差為零;特殊情況下,經計算校驗繼電保護不會誤動作及有關環路設備不過載,允許變壓器接線差30°時進行合環操作;
3、合環後不會引起環網內各元件過載;
4、各母線電壓不應超過規定值;
5、繼電保護與安全自動裝置應適應環網運行方式;
6、電網穩定符合規定的要求。
還要注意在合環操作時,必須保證合環點兩側相位相同,電壓差、相位角應符合規定;應確保合環網路內,潮流變化不超過電網穩定、設備容量等方面的限制,對於比較複雜環網的操作,應先進行計算或校驗,操作前後要與有關方面聯繫。
兩條線路長期合環運行並沒有太多優勢。許多情況下,兩條線路合環運行,是為了平穩“倒路”,即從一個線路供電,轉到另一個線路供電。

注意問題

必須相位相同,電壓差、相位角應符合規定。在220kV、110kV環路阻抗較大的環路中,合環點兩側電壓差最大不超過30%,相角差不大於30度(或經過計算確定其最大允許值)。500kV、220kV環路中合環開關兩側電壓差一般不超過10%,最大不超過20%,相角差最大不超過20度。

操作規程

根據電力系統調度規程,分區運行的電網在合環時應滿足“同一系統下、相位正確,電壓差在20%以內”三個條件,一般有如下的基本操作規則:
(1) 明確知曉合解環系統是屬於同一系統,且對合環後潮流大致掌握;
(2) 了解上一級的網路狀況,特別是涉及到上一級調度管轄的網路時,應取得有關調度的同意;
(3) 了解兩側系統的電壓情況,考慮合環點兩側的相角差和電壓差,以保證合環時潮流變化不會引起繼電保護動作;
(4) 消弧線圈接地的系統,應考慮在合解環後消弧線圈的正確運行;
(5) 應使用開關進行合解環操作。
合環操作中,應考慮合環時潮流的變化。這可根據上一級網路的運方情況和網路參數,參與合環的低壓側母線壓差、原有潮流情況,以及運行經驗來估計。如估計潮流較大有可能引起過流動作時,可採取以下措施:
(1) 將可能的保護停用;
(2) 在預定解列的開關設解列點(必要時可更改定值),並通知變電值班員注意潮流變化和保護動作情況;
(3) 參與合環的兩低壓側母線電壓差調至最小,正常合解環操作時壓差最大不超過10%,事故處理時35kV一般不宜超過15%,110KV及以上不宜超過20%;
(4) 如果壓差較大,估計環流較大時,亦可用改變系統參數來降低環流或同時採用(1)、(2)項辦法。儘可能避免重荷側電壓高於輕荷側較多的情況;
(5) 比較複雜的兩系統合解環操作,並且又無運行經驗時,宜先通過潮流計算。

主要措施

為避免合環時兩端變電所開關跳閘,或即使發生開關跳閘也應保證不中斷供電。主要有以下幾條措施:
(1) 兩側變電所l0kV母線對系統的短路阻抗差異不大(兩側變電所變壓器類型相同,上級電網並列運行)的合環操作,只要調整好兩側變電所l0kV母線的電壓差值小於10%, 2公里以內的短線路小於5%就能可靠避免因環流造成的開關跳閘情況;
(2) 兩側變電所不同類型的變壓器如:110kV/35kV/l0kV 變壓器與35kV/l0kV變壓器、110kV/35kV/l0kV變壓器與110kV/l0kV變壓器, 35kV/10kV變壓器與110kV/l0kV變壓器在進行l0kV側合環操作時會產生較大的環流,可能會引起過電流動作造成開關跳閘。此類操作可以採取以下措施:
·改變運行方式減小兩側變電所l0kV母線對系統短路阻抗的差值;
·提高對系統短路阻抗較大一側的變電所l0kV母線電壓,以降低對系統的短路阻抗值。
·退出對系統短路阻抗較小一側變電所l0kV合環線路的重合閘,確保在合環操作失敗時不中斷供電。
(3) 對合環電流大的線路進行合環操作時最好待有關操作人員到現場後才開始操作,儘量縮短合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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