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營企業會計科目

合營企業會計科目是對合營企業會計對象具體內容進行科學分類的標誌。合營企業的會計科目,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會同有關主管部門統一制定。一般來說,合營企業會計科目應分為資產、負債、資本和損益四大類。不同行業的合營企業使用的會計科目可以有所不同,工業企業還可以增加成本類科 目。

以工業企業為例,資產類包括: 現金、銀行存款、應收票據、應收帳款、預交所得稅、其他應收款、待攤費用、材料採購、原材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異、委託加工材料、自製半成品、產成品、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在建工程、場地使用權、專有技術及專利權、其他無形資產。開辦費。負債類包括: 短期銀行借款、應付票據、應付帳款、應付工資、應付稅金、應付股利、其他應付款、預提費用、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長期銀行借款。資本類包括; 實收資本、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本年利潤、未分配利潤。成本類包括:生產成本、製造費用。損益類包括: 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稅金、產品銷售成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其他業務利潤。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合營企業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和會計報表指標匯總的前提下,可以根據企業的具體情況,增加或減少規定的會計科目,並報企業主管部門和地方財稅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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