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口才學教程

司法口才學教程

《司法口才學教程》是2005年1月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基本介紹

  • 書名:司法口才學教程
  • ISBN:7562010374/9787562010371
  • 頁數:282 頁
  • 出版社: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5年01月 第1版
  • 裝幀:平裝
  • 開本:32
  • 正文語種:中文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目錄,

內容簡介

在該書的前言中,我想談如下幾個問題。
一、對漢語的情有獨鐘
與其他愛好文學的人一樣,我對漢語言文學的情有獨鐘是與生俱來的。在青少年時期,正值“文革”,我總是想方設法去借書、抄書、學習經典,向漢語教師請教答疑。雖說盲目,但零星點點也積累了不少。20世紀80年代,我讀大專、上本科,學的都是漢語言文學專業,那時痴心遨遊書海,鑽研語言文字,並有幸得到幾位資深教授的不吝垂教,幾度光陰,積累頗豐。
1984年開始,在報刊雜誌上發表東西,為各類報刊雜誌撰寫散文、論文及教學輔導文章20餘篇。1990年底,從太原市北城區教委教研室調入山西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主講《現代漢語》、《大學語文》。由教研員到教師,工作環境變了,但所研究學科方向不變,一樣使我如魚得水,自然有一種由衷的喜悅。
二、與司法口才的因緣
初識司法口才,大約在青少年時期,印象最深的是《智取威虎山》中審“小爐匠”欒平的情節。楊子榮威風凜凜地訊問。令人振奮;欒平百般抵賴、狡猾而醜態百出地回答,令人忍俊不禁。20世紀80年代初期,香港影片在內地放映,又讓我增加了對司法口才的崇敬,法庭上律師口若懸河、據理力爭的辯護,那氣勢、那場面、那義正詞嚴又充滿智慧的話語,實在讓我佩服。由此我感覺律師既是法律之師,又是口才之師,他們的雄辯滔滔,更讓我對司法口才油然而生敬意。
真正與司法口才打上交道是1992年冬季。當時根據法務部的規定,我院決定開設司法口才課程,我主動請纓,承擔這一課程的授課任務。那時年輕,對工作的熱情極高,再加上對司法口才的崇拜,我下決心一定拿下這門課程。於是,我邊教學邊自學,利用業餘時間修完了大學法律本科的大部分課程,到實際部門學習,特別是向當時有實踐經驗的學員請教。每次課間都是我向學生學習的絕好機會,幾年下來,集腋成裘,我還真受益匪淺!司法口才很快成為受學生歡迎的一門課程。1995年,我院編寫的律師專業口才教程《律師口才學》,其中2/3的內容由我執筆,真正與司法口才結下了不解之緣!
三、在漢語言文學與法學十字路口上思考
漢語言文學和法學是兩大門類的學科,其研究對象、研究方法、思維形式存在十分明顯的差異,而我多年來卻一直肩負著兩大門類學科的教學任務,主講《現代漢語》、《大學語文》、《司法口才》、《法律文書》。
每年春夏季,我講《大學語文》,書中一篇篇生動、豐富、雋永的文字讓我陶醉,師生共同徜徉在美妙的字裡行間,體味著中華古老文化的博大精深,品味著漢語言文字的燦爛與輝煌,自是一種欣慰。
每年秋冬季,我講司法口才,歷盡艱辛不斷添充講課內容,使過去枯燥的課程變得生動起來,我體會到了"苦中有樂"這一詞語的真正含義,看著我的學生一個個爭先恐後登台像模像樣地模擬訊問、模擬宣讀、模擬法庭論辯,我欣慰,我高興。
孟子說:“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我大違先哲之訓導,站在漢語言文學與法學的十字路口上,二者不願舍一。
在法學與漢語言文學的十字路口上,我思考著。司法口才是法學與口才學的交叉學科,是一門邊緣學科,它的法律專業性很強,同時涉及的知識面也很廣。司法口才是"姓法"還是"姓文"?我認為司法口才"姓法"的好。第一,司法口才的法律專業性很強,只有學好程式法、實體法並綜合運用司法口才,才能得心應手,因而該課程應當在法學專業高年級開設,學了就去實習,學以致用。第二,“文”的積累為“法”服務。司法口才涉及面廣,除涉及法學以外,還涉及語言學、口才學、邏輯學、語音學等。應當首先學好語文等基礎課,為高水平發揮司法口才打基礎。
四、該書的寫作初衷
初識司法口才令人興奮,深入研究起來卻格外艱難。主要是參閱的資料奇乏。就國內而言,普通口才學研究轟轟烈烈,司法口才研究卻廖廖無幾。學術界對司法口才這一邊緣學科的研究顯得過於冷漠,以至於在市面上很難看到近五年來關於司法口才方面的專著、教材。在各學術刊物上,偶見一篇這方面的論文,我都會如獲至寶,格外驚喜!
於是,我產生了編寫一本關於司法口才學方面教程的想法。今年夏天,我將現有的司法口才講稿,在體例上大膽探索,在內容上加工增刪,根據法律專業學生特別是高職高專學生的特點,編寫了這本教程。該教程試圖體現如下幾個特點:
1.試圖建立司法口才學的學科體系。司法口才是一門專業性很強的法律專業學科。既是一門學科,它應當也必須有自己的學科體系。該教程分為三個部分:導論、司法口才基礎知識、司法口才實際操作。第一部分導論,從理論上探討該學科概念、特點、分類及歷史發展脈絡;第二部分司法口才基礎知識,著重研究司法口才與漢民族共同語的統一性與分異性,是司法口才的實際操作的基礎;第三部分司法口才實際操作,系統總結司法人員在具體辦案過程中常見的司法口才方法和技巧。 2.注重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司法口才是一門綜合性實踐性很強的法律專業課。從全書結構看,除上編導論外,中編與下編的關係就是司法口才理論與實踐的關係,下編每一個章節里前幾節講概念、特點、分類等理論知識,後幾節又是該項口語的實際操作,如司法口才方法、技巧及訓練;從每一個方法和技巧看,先講這一方法技巧的理論,後舉實例說明。理論與實踐有機結合是全書反覆詠嘆的主題。
3.力爭使該書具有趣味性和可讀性。現在的學生品味高了,吃苦精神卻少了,“學海無涯苦作舟”,學得面如土色、口舌生瘡,早已不被青年人所接受。如何將“要我學”變成“我要學”,“要我讀”變為“我要讀”,是我們這些教書人、寫書人應當注意的問題。為什麼不把“苦讀”,“變”樂讀"?
基於上述的主導思想,該書在寫作過程中我十分注意把枯燥的司法口才變得生動起來。擺脫過去板著面孔說教、擺脫過去用抽象的理論講抽象的概念,語言力求在符合法律規範的前提下通俗而生動,所選案例盡力貼近青年人生活、貼近他們關注的問題。
以上是該書美好的寫作願望,是否得到讀者首肯,有待實踐的檢驗。衷心的希望您讀後能不吝賜教!
這本書主要是為高職高專法學專業學生學習司法口才而編寫的教程。它或許對法學教育,對偵查人員、主訴檢察官、律師、法官的辦案工作有所幫助和借鑑,或許對專門研究口才學、法學的大師們及我的同行們深入研究與建言立說,具有拋磚引玉的作用,那將是我最大的幸福。

作者簡介

安秀萍,女,祖籍山西五台縣,1959年6月生於山西太原。山西省教育學院(現太原師範學院)漢語言文學專業本科畢業,現任山西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副教授。
1981年開始在太原市城區從事中國小語文教學研究工作,任教研員。1990年調入山西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任教師。主講現代漢語、大學語文、法律文書、司法口才等課程。近年來發表的著作主要有:法律專業系列叢書《大學語文習題集》(1998年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副主編),中等專業學校法律教材《法律文書寫作》(2001年山西人民出版社出版,合著),經法務部編審的全國高等法律職業教育《法律文書》(2002年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出版,合著),大學本科法律專業系列教材《法律文書學教程》及配套教材《法律文書範例評析》(2004年復旦大學出版社出版,合著)。近年來發表的論文主要有:《知識經濟時代犯罪特徵及防範》、《法律文書的語言要求》(分別發表在山西法制報,2000年9月19日、9月21日),《法律文書的歷史沿革》(發表在山西煤炭報,2000年9月23日),《刑事司法文書敘事的詳述與略述》、《法律語言研究之我見》(分別發表在山西省政法管理幹部學院學報2002年第4期和2004年第3期)。

目錄

上編 導論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司法口才
第二節 司法口才學
第三節 學習司法口才的意義和方法
第二章 司法口才的產生和發展
第一節 司法口才產生的條件
第二節 司法口才的發展脈絡
中編 基礎理論
第三章 司法口才的方式和要求
第一節 言語交際的過程
第二節 司法口才的方式
第三節 司法口才的表達要求
第四章 司法口才的主體和客體
第一節 司法口才的主體
第二節 司法口才的對象
第三節 司法口才的客體
第五章 司法口才基本技巧
第一節 聲音技巧
第二節 表達技巧
第三節 修辭技巧
第四節 態勢技巧
下編 實際操作
第六章 高法宣讀
第一節 司法宣讀的概念
第二節 司法宣讀的特點
第三節 司法宣讀的方法
第四節 司法宣讀的技巧
第五節 司法宣讀的訓練
第七章 司法問話
第一節 司法問話概述
第二節 司法問話的特點
第三節 司法問話的方法
第四節 司法問話的技巧
第五節 司法問話的訓練
第八章 法庭演講
第一節 法庭演講概述
第二節 法庭演講的特點
第三節 法庭演講稿的擬寫
第四節 法庭演講的技巧
第五節 法庭演講的訓練
第九章 法庭論辯 (一)
第一節 論辯概述
第二節 論辯的工具
第三節 論辯中的詭辯與反詭辯
第十章 法庭論辯 (二)
第一節 法庭論辯概述
第二節 法庭論辯的特點
第三節 法庭論辯的方法
第四節 法庭論辯的技巧
第五節 法庭論辯的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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