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紅不讓

《台灣紅不讓》是李典勇、沈玉琳製作,曾國城徐乃麟主持的台灣電視公司(台視)綜藝節目。1997年7月18日開播,首播時間為每周五21時30分。節目口號是:“《台灣紅不讓》,贊啦!”其中,“紅不讓”即“本壘打”(Home Run)的日語音譯。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稱:台灣紅不讓
  • 主持人曾國城徐乃麟
  • 首播時間:1997年7月18日
  • 播出時間:每周五21時30分
節目介紹,節目單元,夾夾紅不讓,Call Out紅不讓,整人紅不讓,可能不可能,變男變女變變變,火鍋木頭人,通天辣麵,台灣什麼都吃,爭議內容,節目改名,友台模仿,

節目介紹

1999年7月28日,《台灣紅不讓》因遭新聞局懲罰滿4次(《廣播電視法》法定最高次數)而被勒令停播。當時的新聞局長程建人批評,《台灣紅不讓》節目內容會對兒童及青少年造成傷害,以及侵犯社會安全與公共利益。
台灣政治評論家沈野(沈光秀)擔任香港亞洲電視總顧問期間,將該節目首度引進香港,並以“亞視不理會台灣政府禁令”作為號召,在亞洲電視本港台播出。

節目單元

夾夾紅不讓

參賽者拿著較長的筷子。攝影棚中央的正上方會弔掛一個金屬籠子,籠內有一名工作人員待命。主持人會詢問參賽者要哪一塊牌子,三塊牌子都是背對著參賽者,考驗著參賽者的運氣。三塊牌子的內容決定工作人員要怎么灑卡片:
1.十九紅一白(十九張紅色卡、一張白色卡)
2.十紅十白(十張紅色卡、十張白色卡)
3.一紅十九白(一張紅色卡、十九張白色卡)
參賽者開始夾之前,先由兩位主持人一起喊“〈夾夾紅不讓〉”,再由參賽者喊出自己即興想到的口號(例如閩南語“賺到了”、國語“夾死你”…等),在籠子內待命的工作人員就會依照參賽者所選牌子的指示來將手上的卡片灑向地面,參賽者就可以開始夾。參賽者必須夾到一張紅色卡,才能獲勝。
該單元曾經也出現特別版,夾到者的最高獎品為洋房一棟。

Call Out紅不讓

參賽者選定一個特定詞,並請參賽者撥打電話給特定對象,只要參賽者的指定對象於時限內一字不差的說出指定關鍵字(例如:“不要哭”、“我愛你”、“神經病”等字句)或答應指定的事情(例如:“借五十萬”,也就是把新台幣五十萬元借給參賽者),就算勝出。
當然,談話內容是公開的,所以無論指定對象說了什麼,電視機觀眾及現場觀眾都聽得到,也因此衍生出很多笑料。

整人紅不讓

製作單位邀請特別來賓,由製作單位精心安排一段突髮狀況來“整”一個藝人。不只是來賓,連主持人也有可能被整,曾國城被整過兩次(第一次被姚黛瑋整),徐乃麟被整過一次。而張衛健曾經也反整過兩位主持人。
到了該單元的最後,主持人或是製作單位會取出一塊牌子,上面有“整人紅不讓”五字,表示該特別來賓(或主持人)被整。
〈整人紅不讓〉也可以跟其他的單元配合,作為“精心規劃”的單元。例如製作單位就曾將該單元與〈可能不可能〉單元結合,串通好九位參賽藝人,共同“整”謝金燕,要求謝金燕於一分鐘內將十個鎖開啟,那些鎖當然與鑰匙不合,導致謝金燕無法在一分鐘內解開所有的鎖,製作單位還動用了鎖匠與鋸子。當然,這也是製作單位的精心規劃。最後,謝金燕也是因製作單位拿出“整人紅不讓”牌子,才得知被整。
〈整人紅不讓〉也曾經是製作單位遭到高額罰鍰的關鍵,原因是有一段節目,徐乃麟將一個酒瓶砸向曾國城的頭,雖然沒有造成重傷,但在普遍級時段播出,明顯不當;還有就是也有藝人羅志祥的相互扭打畫面,造成了該單元成為該節目遭勒令停播的因素之一。
〈整人紅不讓〉被整藝人包括有:陳寶蓮古巨基李心潔鄭嘉穎(主持人和徐懷鈺聯手整)、張惠妹翁虹
〈整人紅不讓〉的成功,使得當時仍是李典勇旗下員工的沈玉琳一舉成名,成為台灣著名的電視節目製作人。

可能不可能

製作單位安排一些關卡,每次關卡皆不同,例如在一分鐘內剝完十個橘子的皮,讓來賓判斷該關卡能否達到製作單位的要求。在進行關卡前,參賽者會在一個大酒杯前加水。如果關卡可通過,回答“不可能”的參賽者就必須喝完這一大杯的水;關卡不通過者,回答“可能”的參賽者必須喝完這一大杯的水。

變男變女變變變

“反串秀”單元,開放觀眾報名參賽。

火鍋木頭人

類似台灣幼童遊戲〈123木頭人〉,數名參賽者光著腳丫子進行遊戲。每一位手持筷子各夾一片生肉,路途中間會有一些障礙,例如健康步道等設施,會妨礙參賽者的行進,終點處還有一個盛著沸騰高湯的鍋子。主持人背對著參賽者,並隨主持人的意,快速、慢速,或不照節拍等,喊:“1、2、3,木頭人”,當主持人的頭轉向參賽者,若參賽者有任何一點動作,非靜止動作者,則該名參賽者必須退回起點,再重新遊戲,如果參賽者到了終點,不算成功,還要將生肉片放入沸騰高湯氽燙,並確實煮熟後食用,即可獲勝。當然,即使主持人下達停止口令,若肉片過熱,放入嘴巴之中,參賽者仍須忍著熱,暫停進行中的步驟。

通天辣麵

製作單位向店家購買“地獄辣麵”,其辣程度可說是辣食愛好者都無法忍受的。遊戲規則非常簡單:只要參賽者能夠吃一條辣麵(至少要達到一定的長度標準),即可獲得新台幣伍佰圓整的獎金。主持人接著會詢問參賽者是否繼續吃第二條的意願,若願意則繼續挑戰;否則主持人給予參賽者一顆糖果,並宣布該名參賽者可獲得多少獎金,結束該名參賽者的挑戰。參賽者食用辣麵,是不可以只吃半條或是將辣麵送入嘴巴後卻還吐出來的,否則不計獎金。
參賽者參賽完畢後,攝影機是還會持續拍攝該名參賽者到洗手間漱口、吃糖果時“慘不忍睹”的畫面。

台灣什麼都吃

派一些奇人表演吃另類物品,例如飛鼠屎、鴨仔蛋、麵包蟲、蟑螂等平常人不敢接受的“另類食物”,或者是喝尿等。該單元僅播出兩次。第一次播出時,遭到很多觀眾表達不滿;即使第二次播出時,吃異物的鏡頭被馬賽克遮住,仍然遭到很多觀眾的抗議。同時,該單元也是遭到行政院新聞局高額罰款及勒令停播的主要關鍵。
有些觀眾質疑,該單元的“尿”可能是烏龍茶。有些觀眾認為,或許是製作單位為了“提升收視率”才想出來的“點子”。“喝假尿”內容被罰款新台幣35,000元整。

爭議內容

1.1998年10月初推出的〈變男變女變變變〉單元,在普遍級時段播出“反串秀”,遭新聞局認定違反《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罰鍰新台幣九萬元。當時新聞局指出:“反串秀雖為表演方式之一,然而此種反常表演的型態,長期在無線電視台以常態節目單元播出,對兒童心理及人格發展有不良的影響,不適合在晚間九時三十分前全家觀賞時段播出,依輔導級節目規定必須於晚間十一時以後始得播出。”同時段的中國電視公司綜藝節目《天才Bang!Bang!Bang!》也因同樣的理由,遭罰鍰同樣的金額。
2.1999年2月26日的〈爆笑紅不讓〉單元,製作單位教唆兒童當街脫下工作人員的褲子。同年4月8日,新聞局依據《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及第五款規定,進行高額罰鍰。
3.1999年7月2日的〈整人紅不讓〉單元,因播出時段畫面標示的是“普遍級”標誌,但該單元曾有兩人打架畫面;因此,新聞局於同年7月21日依據《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製作單位遭到高額罰鍰。
4.1999年7月16日的〈整人紅不讓〉單元,徐乃麟拿著酒瓶猛烈敲打曾國城的頭,而電視畫面也是標示著“普遍級”。雖然該酒瓶只是特殊道具(糖玻璃製品),敲打時對方不會受重傷並流血(但是仍然會覺得疼痛);但新聞局考慮到觀眾的身心發展,決定比照第二次的方式,同時進行高額罰鍰。
5.1999年7月23日的〈台灣什麼都吃〉單元,因內容太超過規範、畫面不妥,該單元也在播出兩次後遭到新聞局高額罰鍰。該單元導致該節目被罰次數累計滿四次,該節目因此遭勒令停播。而據說該公文還是以計程車“迅速送至”台視的。
6.其他爭議內容如:1999年6月至7月的〈新整人紅不讓〉單元,有對兒童觀眾打罵、叫囂等畫面;〈滾滾樂〉單元,是由一名女性在躺著的一群男性上“滾來滾去”,有不雅之嫌;〈通天辣麵〉單元,一位國小四年級學童因吃過辣的麵條,導致嘴唇紅腫,眼淚與鼻涕一齊落下;〈Call Out八卦大連線〉單元,主持人要求女性參賽者在不知情的情形下,說出女性參賽者的胸圍尺寸、內褲顏色、內褲形式等,都成了《台灣紅不讓》遭勒令停播的關鍵。關於此事件,新聞局是依據《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一條第四款及第五款,連同〈台灣什麼都吃〉單元,同時進行了高額罰鍰。

節目改名

在事件發生後,沈玉琳就不再使用《台灣紅不讓》這個名稱,之後就延伸出《台灣一級棒》與《台灣超級棒》這兩個名稱,《台灣一級棒》主要播放普遍級節目,而《台灣超級棒》播放保護級節目,這兩個節目的開場畫面與《台灣紅不讓》差不多,只是改了節目名稱。
1999年8月20日,《台灣超級棒》因為節目變更未依照規定報備,新聞局於1999年9月10日依據《廣播電視法》第二十七條規定,處以高額罰鍰。

友台模仿

中華電視公司午間綜藝節目《好運旺旺來》的短劇單元〈卜蘭花〉,以《台灣紅不讓》為主,改名《台灣本壘打》,口號是“紅不爛”,並請薛志正庹宗康扮演該節目的主持人,《台灣紅不讓》的〈台灣什麼都吃〉單元被改名為〈台北什麼都吃〉,〈整人紅不讓〉單元被改名為〈整人本壘打〉,說明《台灣紅不讓》的〈台灣什麼都吃〉與〈整人紅不讓〉造成了台灣電視節目的品質下降。
《台灣本壘打》“製作單位”還要求卜蘭花(陳亞蘭飾演)喝看似尿液的烏龍茶,希望提升收視率,但卜蘭花一口拒絕。她堅持不收製作單位的酬勞,還說不願意看這樣品質很差的電視節目,破壞了整體電視節目的品質。
飾演《台灣本壘打》主持人的兩位藝人,還拿飛機木與糖玻璃相互敲打,並相互扭打,造成了暴力畫面。“旺來妹”周密最後拿出了“整人本壘打”的牌子後,還喊著“整人本壘打,成功!”最後,在旁白的不斷“魔音攻勢”下,遭到行政院新聞局的高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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