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港澳人員來岳陽就業審批指南

台港澳人員來岳就業審批是在勞動力市場大廳7號視窗辦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港澳人員來岳就業審批
  • 事項類型:行政許可
  • 是否收費:是
  • 收費標準:40-100元/人
  • 視窗地點:岳陽市勞動力市場大廳7號視窗
  • 工作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15:00-18:00)
  • 聯繫人:陳益新
  • 辦件類型:上報件
  • 許可數量:無限制
  • 投訴電話:職介中心綜合部 0730-8251656
  • 交通到達線路:岳陽市內公交17.20.50.27路可到達
  • 諮詢電話:0730-8251615
  • 聯繫電話:0730-8251606
許可對象,許可依據,收費依據,法定期限,承諾期限,許可條件,許可程式,

許可對象

台港澳人員。

許可依據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國務院令第412號)。

收費依據

湖南省物價局關於規範人力資源市場中介服務價格管理的通知(湘價服38號)。

法定期限

20個工作日。

承諾期限

10個工作日。

許可條件

(一)用人單位聘請的台港澳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年滿18至60周歲(直接參與經營的投資者和內地急需的專業技術人員可超過60周歲),身體健康;持有有效旅行證件(包括內地主管機關簽發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等有效證件);
(二)從事國家規定的職業(技術工種)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具有相應的資格證明;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許可程式

受理
1、崗位責任人:市職介中心職介部副部長。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職介中心視窗按照受理條件和標準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符合受理條件的,當場受理登記;不符合受理恥嫌囑條件的,不予受理,退回申請材料,向申請人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及申請人的相關權利;申請材料不齊全或手續不完備的,當場或2個工作日內送達《補充資料通知單》。甩埋檔道
3、時限:2個工作日。
審查
(一)初審
1、崗位責任人:岳陽市職介中心職介部部長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職業介紹服務中心審查受理人移送的申報材料,經辦人員依照行政許可條件和標準進行審查,組織人員到申報單位進行實地考察,並寫出考察報告,對是否許可提出初審意見,送局法規科審核。
3、時限:2個工作日。
(二)複審
1、崗位責任人: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法規科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束企阿
法規科對職介中心提交的申報資料和考察報告進行情況核實和細緻核對,符合條件的,報主管副局長審查;不符合條件的退回職介中心初審人員。
3、時限:2個工作日。
決定
1、崗位責任人:岳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2、崗位職責及許可權:
主管副局長對報送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批,符合條件的,簽署《行政許可決定書》後,交局職業介紹服務中心辦理審批手續;不符合條件的,交局職業介紹服務中心視窗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3、時限:2個工作日。
辦結告知
1、崗位責任人:岳陽市職介中心職介部副部長
2、崗位職責及權棗淚限:
對通過審批的申請人核發《港澳台人員就業許可證》,送謎鴉拒達《行政許可決定書》;未通過審批的,將未通過的理由及申請人的相關權利以書勸雄束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請人。
3、時巴挨朽歸限:2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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