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椒江區體育局

台州市椒江區體育局

台州市椒江區體育局於2005年7月正式單列,為區政府直屬正科級全民事業單位,受區政府授權主管全區體育工作,編制10人(依照公務員管理),其中局長1人,副局長3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州市椒江區體育局
  • 地點:台州市
  • 隸屬:台州市人民政府
  • 級別:正科級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辦公室,群體競訓科,行政審批科,領導班子,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省、市關於體育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體育工作的政策、規定,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制訂全區體育事業發展戰略,編制並監督實施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綜合管理全區體育事業,促進體育事業協調發展。
(三)指導落實《全民健身計畫綱要》,指導、協調開展民眾性體育活動及體育宣傳教育工作,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組織指導國民體質監測;培訓社會體育幹部和社會體育指導員;推進體育工作社會化和全民健身活動的開展;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校體育工作。
(四)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工作,研究和平衡全區競技運動與業餘訓練項目的設定與布局,指導體育訓練和體育科研工作,輸送優秀競技體育後備人才;管理和指導全區性體育競賽工作,規劃、組織區級以上重大體育競賽的參賽和承辦工作。
(五)研究提出全區體育產業發展戰略、發展規劃和政策,協調、促進體育產業發展;依法監督、指導、管理體育彩票發行、銷售工作。
(六)綜合管理全區體育市場;負責體育市場的行政執法、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體育市場經營性項目的審批(審核);負責辦理體育行政複議案件。
(七)協同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全區公共體育基本建設進行科學規劃,指導全區體育設施建設;管理區級體育設施;負責區級體育事業經費和直屬單位國有資產管理。
(八)指導區體育社團的業務活動,協助有關部門管理體育社團。
(九)積極開展對外體育交流與合作,監督管理全區對外(包括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體育交流工作。
(十)研究指導體育事業管理體制改革,加強人才隊伍建設,推進系統內人事制度改革。
(十一)綜合管理體育系統黨建和精神文明創建等工作。
(十二)承辦區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協助局長組織政務活動和機關日常行政事務工作。
2、負責公文處理、信息、議提案、人事勞資、宣傳、安全、信訪、檔案、保密等工作。
3、負責重要會議和大型活動的組織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察工作。
4、負責後勤保障工作;協助局長做好財務工作。

群體競訓科

1、研究擬定全區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貫徹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開展《普通人群體育鍛鍊標準》推廣工作;開展國民體質監測;指導和推動學校體育、農村體育、城市體育及其他社會體育的發展,協同有關部門組隊參加區級以上的農民、職工、殘疾人、老年人等體育比賽以及組織舉辦全區性的民眾體育比賽活動。負責全區社會體育指導員的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體育社團的業務管理和指導,協助有關部門對體育社團及健身氣功的管理,指導各類體育俱樂部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傳統體育項目學校。
2、研究提出全區體育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做好體育市場管理。
3、協同政府及有關部門對全區公共體育基本建設進行科學規劃,指導全區體育設施建設。
4、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工作,研究和平衡全區競技運動與業務訓練項目的設定和布局;指導體育訓練和體育科研工作;輸送優秀競技體育後備人才。
5、負責全區裁判員的培訓、選派和二級以上裁判員、運動員的申報。
6、管理和指導全區性體育競賽工作;規劃、組織區全運會和區級以上各項體育賽事的集訓、參賽和承辦工作。

行政審批科

1、體育社團的設立審批;
2、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設立審批;
3、舉辦健身氣功活動及設立站點審批;
4、開辦武術學校審批;
5、開辦少年兒童體育學校審批;
6、臨時占用公共體育設施審批。

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局長潘偉民
主持區體育局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錢鋒
協助局長負責人事組織、財務、機關事務、信息、檔案、老幹部、群團、計畫生育工作,分管辦公室。
黨組成員、副局長乾祥土
協協助局長負責民眾體育、行政審批、體育社團、體育產業、安全生產、信訪、政府直線電話工作,分管行政審批科,聯繫區體育發展中心、各街道(鎮)文體站。
黨組成員、副局長許玲燕
協助局長負責競技體育、業餘訓練工作,分管群體競訓科、聯繫區青少年業餘體校。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何衛強
協助局黨組書記負責紀檢監察、黨務、宣傳教育、綜治、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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