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毒物控制

指在初始堆芯或高燃耗長壽期的換料堆芯中,加入一種固體中子毒物,用來吸納較大的初始後備反應性、加深燃耗和展平中子注量率分布,從而控制反應堆的反應性。隨著反應堆運行,可燃毒物因吸收中子逐漸減少,被其吸納的後備反應性將又逐漸釋放出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可燃毒物控制
  • 外文名:burnablepoison control
動力反應堆中,通常,新堆芯的初始剩餘反應性都比較大,如果全部靠控制棒來補償這些剩餘反應性,那么需要很多控制棒,這樣非但不經濟,而且在壓力容器封頭上需要開許多孔,結構強度也不許可。為了解決這個問題,可採用可燃毒物來控制反應性,減少控制棒的數目。
可燃毒物材料要求具有比較大的吸收截面,同時也要求由於消耗了可燃毒物釋放出來的反應性基本上要與堆芯中由於燃料燃耗所減少的剩餘反應性相等。另外,還要求可燃毒物在吸收中子後,它的產物的吸收截面要儘可能地小;要求在堆芯壽期末,可燃毒物的殘餘量儘可能減少,最後要求可燃毒物及其結構材料應具有良好的機械性能。
目前作為可燃毒物使用的主要元素有硼和釓。它們既可以摻到燃料棒中和燃料混合在一起,也可以集中起來單獨做成管狀、棒狀或板狀元件,插入到燃料組件當中。在壓水堆中套用最廣泛的是硼玻璃。到堆芯壽期末,硼基本上被燒盡,殘留下玻璃吸收截面比較小,因此對堆芯壽期影響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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