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奧運會處罰規則

古代奧運會的比賽規則十分嚴厲,違者要受到嚴厲的懲罰。這表現了他們的榮辱感。古希臘人認為,奧運會是神聖的,光明正大地取勝才是最光榮的。反之,則是對神聖事業的褻瀆。

古代奧運會對弄虛作假者深惡痛絕。第90屆古代奧運會上,一個名叫利哈斯的選手獲得了冠軍,他自稱是斯巴達人,但經核實,他是另一個城邦的人,於是被取了名次。古代奧運會對於行賄受賄者更是嚴懲不貸,不僅要剝奪冠軍的稱號,還要罰重金以警世人,罰金則用於雕刻宙斯像。第98屆古代奧運會上, 一拳擊運動員因買通另外3名敵手取勝,結果4人皆被罰重
金。古代奧運會的組織者用這4人的罰金雕刻了4尊宙斯像,其中一尊還刻上以下警句:奧林匹克的勝利不是可用金錢買來的,而需依靠飛快的兩腳和健壯的體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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