厭惡法

厭惡法是讓不良行為者進行過量的相關活動,或對不良行為者提供過量的負性強化物,從而使問題行為得到削弱或戒除。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厭惡法
  • 套用學科:心理學
  • 套用範圍:學校心理學
定義,一般原理,

定義

是指運用懲罰性、厭惡性的刺激,通過直接的或間接的想像,以消除或減少某種適應不良行為的方法。

一般原理

它厭惡法可採用電擊藥物、想像等方法。心理輔導常用的方法是運用想像產生厭惡以抑制不良心理與行為。想像厭惡法,是將輔導者口頭描述的某些厭惡情境與當事人想像中的刺激聯繫在一起,從而產生厭惡反應,以達到減少或中止某種不良行為的輔導目的。以性心理變態為例,當患者出現不良性衝動時,要他立即閉上雙眼,想像眼前站著一個高大警察,或是想像被人當場抓住,在眾人面前受到批評指責和羞辱的場面,想像在這種場合又如何身敗名裂,無地自容,羞愧難忍,從而達到厭惡此種行為的目的。事實上此種方法,人們有時無意中常用。例如有的年輕人失戀後因對戀人念念不忘很痛苦,於是就想對方的壞處或體貌上的缺陷,從而抑制對方對自己的吸引力,擺脫苦悶,這樣做就是厭惡法的運用。運用厭惡法輔導時,為達到足夠的刺激強度,可使用一些輔助器具或手段。如有強迫觀念的當事人,可用橡皮筋套在手腕上進行厭惡訓練,當出現某種強迫觀念時,就接連拉彈橡皮筋彈打手腕,引起疼感;同時責備或提醒自己不要去想。拉彈次數和強度視強迫觀念的出現和消退而定,直到問題消失為止。在使用厭惡法時要注意,因為它是一種懲罰的方法,帶有一定的殘忍性和非道德性,輔導者使用前應徵得對方同意。一般應把它作為最後一種方法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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