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生質理論

原生質理論(protoplasm theory)
1861年由舒爾策(Max Schultze)提出, 認為有機體的組織單位是一小團原生質,這種物質在一般有機體中是相似的,並把細胞明確地定義為:“細胞是賦有生命特徵的一團原生質,其中有一個核”。1880年Hanstain將細胞概念演變成由細胞膜包圍著的原生質, 分化為細胞核和細胞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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