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捕即解政策

1970年代至80年代,中國內地偷渡來港的非法入境者不斷增加,1980年10月24日,香港政府宣布撤銷由1974年開始實施的抵壘政策,在當日以前已來港的內地非法入境者,可在3日寬限期內,登記領取香港身份證,當日後抵港的偷渡者,則會被立刻遣返中國大陸。

基本介紹

即捕即解政策香港殖民地時代港英政府為解決非法入境者問題而推行的措施。
政策公布後,數以千計偷渡入境者,在寬限期內到位於金鐘的華人延期居留辦事處辦理登記領取香港身份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