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地震局

南通市地震局承擔應急宣傳工作,平息地震謠傳、誤傳事件,審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傳報導文稿,統一震情報導口徑;負責全市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通市地震局
  • 所屬地區:南通市
  • 管理範圍:地震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地理位置,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防震減災的法律、法規、方針和政策;結合本市實際,擬定本市防震減災實施辦法、技術規範及有關行政措施,並組織實施與檢查監督。
(二)組織制訂全市防震減災工作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管理地震動參數區劃,負責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管理;檢查、監督重大工程及重要設施的抗震設防工作。
(四)負責全市重大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審定地震安全性評價結果;審查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從業單位和人員的資質。
(五)負責全市地震監測預報(群測群防)工作;承擔破壞性地震發生後市政府抗震救災指揮機構辦事部門的職責;對地震震情和災情進行速報;組織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提出本市地震應急預案和綜合防禦措施,報市政府批准後實施,並檢查、監督其落實;編印震情信息;參與制定災區重建規劃。
(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防震減災法規宣傳,普及防震減災知識,提高社會公眾防震減災意識;負責有關防震減災新聞稿件的審查。
(七)組織指導防震減災科學技術研究與攻關,以及防震減災科技成果的推廣套用。
(八)承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地震局內設3個職能處室: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管理日常工作;組織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督辦和檢查局重大決定事項及領導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組織擬訂全市防震減災有關地方性管理法規;承擔市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日常工作;組織制訂防震減災事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防震減災年度工作計畫,並監督執行;負責局重要會議和活動的組織安排及局重要檔案的起草、審核工作;負責局目標管理、接待、信訪、信息(政務公開)、保密、安全保衛以及車輛調度與管理工作;負責計畫、財務、統計、物資、國有資產等工作的管理和監督;負責人事、計畫生育、職工福利、社會保險及離退休人員管理與服務工作;組織防震減災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工作。
應急工作處
承擔應急宣傳工作,平息地震謠傳、誤傳事件,審核涉及地震震情的宣傳報導文稿,統一震情報導口徑;負責全市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市政府擬定、修編全市地震應急預案、綜合救援措施,建立市地震應急救援工作體系;指導各級、各有關單位制定地震應急預案並檢查落實情況;負責地震災情速報、地震現場工作的組織實施;負責建立和管理全市地震應急資料庫;會同有關部門組建和培訓地震緊急救援隊伍;組織開展地震應急演練和技術裝備的儲備工作;承擔市抗震救災指揮部辦事機構職能。
震災防禦處(監測管理處)
組織開展全市地震災害預測和預防,管理地震烈度區劃或地震動參數區劃工作;審定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要求;管理全市地震安全性評價和抗震性能審定工作;承擔防震減災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地震現場的科學考察、震災評估;負責典型地震遺址、遺蹟的保護工作;負責群測群防隊伍建設和人員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地震災害調查與損失評估,參與地震災區恢復重建規劃的編制工作。管理全市地震監測工作,負責本地區地震監測設施建設與管理以及地震監測環境保護工作;保障地震觀測信息傳輸的暢通與穩定等工作;負責短臨跟蹤方案的制訂與落實以及地震前兆異常的核實等工作;負責地震監測預報人員的培訓與管理工作;落實震情會商制度,編制全市地震趨勢研究報告;負責提出本地區48小時臨震預報及震後趨勢判定意見。

人員編制

市地震局機關事業編制為10名,其中幹部9名,工人1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1名;科長2名,副科長2名。
市地震局的經費列入市財政預算。

地理位置

地址:人民中路95號紡織大廈 
南通市地震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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