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婦聯“春蕾計畫 ”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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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全面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切實做好“春蕾計畫 ” 專用資金管理工作 , 特制定南昌市 “春蕾計畫 ” 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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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金用途及資助對象
“ 春蕾計畫 ” 專用資金原則用於資助6-14歲的特困女童完成9年義務教育期間的學費、書雜費用等。資助對象主要是:
1 、城市和農村中父母雙亡的女童 , 貧匠單親家庭的女童。
2 、特困殘疾家庭女童或特困家庭病殘女童。
3 、城區父母雙方下崗、家庭生活貧困的女童。
4 、貧困家庭是指 : 農村年均收入1000 元以下的家庭 ;城市享受非長期低保補助的暫困家庭 ,主要是夫妻雙下崗、暫無或極 少生活來源、靠低保補助為生的家庭 ( 市區低保線為家庭人均可收入19O元以下 , 縣為15O元以下) 。
特困家庭是指 : 農村年均收入600元以下的家庭 ;城市享受長期低保補助的老弱病殘家庭。
二、資金來源 :
接受海內外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的捐款。
三、申報程式及資助金額
1、由貧困女童填寫《春蕾計畫申報表》 , 加蓋學校、鄉鎮 ( 街 ) 婦聯、縣區婦聯三級單位公章,市婦聯兒童部審查,並報市婦聯主席辦公會審定,然後由市婦聯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審批。
2 、貧困女主動學資金每年200元,特困女童 ( 含孤兒、病 殘女童 ) 助學及生活資助費每年500元。
四、管理辦法:
1 、嚴格履行接受捐贈的手續 c 凡接受企事業單位及個人捐資,均由市婦聯出具統一印製的收據 , 並向捐贈者頒發證書、提供捐助女童的名單和基本情況。收據和證書由市婦聯辦公室統一印製。
2 、春蕾資金建立單獨帳號、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 指定專人負責資金的發放,每半年由辦公室負責向主席辦公會報告一次春 蕾資金使用數額,每年度由辦公室向主席辦公會報告一次全年春蕾資金募集、使用情況總數、資助女童總人數、當年募集或接受捐贈資金數額、餘額和春蕾資金總額,並公布收支情況接受監督。
3 、受助女重經市婦聯兒童部審核後交市婦聯方公會通過 , 由辦公室制定有關發放表格、統一發放。
4 、兒童部負責跟蹤了解受助女童的學習情況 , 定期告知捐資人。對捐資人長期結對扶助的女童 , 兒童部不僅要負責跟蹤 , 而且要對受助女童因完成學業或家庭脫困等情況不須繼續由捐資人扶助的 , 進行及時調查 , 並通知捐資人。
5 “春蕾計畫 ” 活動必須的經費開支 , 主要是通訊報導、郵資等費用 , 參照 “南昌慈善總會受捐善款管理使用暫行辦法 ” 第六條第 4點 ,可在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捐助的大額資金中列支 , 但列支項目必須從嚴掌握 , 經主席辦公會審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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