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防洪堤管理的若干規定

《南寧市防洪堤管理的若干規定》於1985年5月3日由自治區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批准的政令。 是為了加強南寧市的防洪堤管理,確保抗洪能力,保障全市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四化建設。

《南寧市防洪堤管理的若干規定》為了加強南寧市的防洪堤管理,確保抗洪能力,保
障全市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四化建設,根據國務院有關城市防洪堤管理"以防為主,防重於
修,修重於搶"的方針,以及有關規定,1985年5月3日,自治區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
會議審議批准了由南寧市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南寧市防洪堤管理的若干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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