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政府辦公室

南充市政府辦公室是協助南充市政府處理日常工作的機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南充市政府辦公室
  • 類型:職能機構
  • 內設機構:辦公室
  • 地點:南充市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領導信息,其他事項,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
(二)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辦理省政府、省政府辦公廳及各廳局傳送市政府的文電。指導全市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研究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或處理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審批。
(四)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五)督促檢查市政府各部門和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指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市政府領導報告。
(六)根據市政府領導的指示,對市政府部門之間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報市政府領導決定。
(七)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市政府領導的指示,組織專題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情況,提出政策性建議;及時收集、整理、傳遞信息,向市政府領導報告重要信息以及提出重要建議。
(八)組織辦理涉及市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審議意見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工作。
(九)負責市政府值班工作,指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部門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
(十)指導全市應急管理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政務公開和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的日常工作。
(十二)指導、監督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政府網站建設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十三)做好行政事務工作,為市政府領導服務。
(十四)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承辦市政府和市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南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9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秘書科
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文電收發、登記、分辦工作;負責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出公文的格式把關、運轉、印製等工作;負責密碼電報的分辦、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的機要、保密、檔案、印鑑管理、公文交換等工作。
(二)秘書一科
辦理審計、監察、對外開放、目標管理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以及大型會議的會務工作;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批示的辦理、督辦;負責市政府大事記的編輯。
(三)秘書二科
辦理髮展與改革、財政、國土管理、稅收、金融、法制、保密、國防動員、外事、地誌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四)秘書三科
辦理規劃、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交通運輸、環保、人防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五)秘書四科
辦理科技和智慧財產權、文化體育、新聞出版、醫藥衛生、婦女兒童、精神文明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六)秘書五科
辦理公安、司法、信訪、維穩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七)秘書六科
辦理教育、商務物流、糧食、廣播影視、旅遊、質監、工商管理、民族宗教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八)秘書七科
辦理投資促進、民政、老齡、水務、農牧業、林業、供銷、人口和計畫生育、扶貧移民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九)秘書八科
辦理工業、信息化、國有資產、人力資源和勞動保障、安全生產、電信、郵政等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
(十)信息科
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的收集、整理、編輯,向省政府和市政府報送信息。
(十一)議案提案辦理科
組織辦理涉及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聯繫市人大、市政協有關方面工作。
(十二)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
指導全市應急管理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辦理市政府應急管理方面的文電、會務和督查調研工作。履行防震減災管理職能。負責市政府值班室工作,指導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政府部門值班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
(十三)電子政務辦公室(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科)
負責市政府機關電子政務的規劃、建設、技術與安全保障;負責市政府有關會議、活動的多媒體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市政府入口網站的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市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和政府網站建設及網站的輿情監控;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的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市政府信息公開的督查調研和考核評議;指導全市政府信息協同發布、保密審查機制建設工作;組織編制市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年度報告和全市政府信息公開流程規範;承擔市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工作的具體事務。
(十四)財務科
負責辦公室財務、固定資產核算管理工作。
(十五)後勤保障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機關物資的計畫、購置、發放和管理;監管市政府辦公室機關的國有資產;負責辦公室車輛和機動車駕駛員的管理;承擔市政府辦公室機關的會議服務工作以及其它後勤保障工作。
(十六)接待科
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的對外接待服務工作;參與大型會議、重要活動的會務工作。
(十七)保衛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大樓的安全保衛、綜合治理工作。
(十八)人事科
承辦辦公室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人事編制考核、獎懲、培訓等方面的工作。
(十九)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負責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

南充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60名,紀檢監察單列行政編制2名。其中:市政府正副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室主任按市委規定配備;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4名;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1名;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高配為副縣級領導職務;正科級領導職數18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9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36名。

領導信息

沈一凡 市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 在向東市長的領導下,協助負責處理市政府日常工作,負責協調市長、副市長的重要活動。協助向東市長協調處理相關工作。負責市政府重要會議、重要活動、重要文稿的統籌、審核工作。領導市政府辦公室、目標督查辦公室、政務公開辦公室、駐外辦事機構等工作。負責市政府辦公室黨組工作。 
劉純傑 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室主任 協助向東市長協調處理相關工作。協助秘書長統籌市政府重要會議、重要活動和審核重要文稿工作。主持市政府辦公室工作,負責辦公室黨組日常工作,分管辦公室財務科、人事科、機關行政效能建設科。 
沈萍蓉 市政府副秘書長、駐成都辦事處主任 主持市政府駐成都辦事處工作。 
何 剛 市政府副秘書長、目標督查辦主任 主持市政府目標督查辦公室工作。 
李會全 市政府副秘書長、市食安辦主任 主持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工作。協助謝和友副市長協調處理市商務糧食局、質監局、工商局、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等單位的工作。 
楊小春 市政府副秘書長、駐北京聯絡處副主任 主持市政府駐北京聯絡處工作。
劉 誠 市政府副秘書長 協助胡光明副市長協調處理相關工作。分管辦公室秘書三科。 
文祥明 市政府副秘書長 協助鄒平副市長協調處理相關工作。分管辦公室秘書七科。 
楊輝和 市政府副秘書長 協助謝和友副市長協調處理市教育局、文化廣播影視體育局、統計局、旅遊局、招生辦、新聞辦、供銷社、貿促會、國家統計局南充調查隊、成都海關駐南充辦事處等單位的工作。分管辦公室秘書八科。 
任愛民 市政府副秘書長 協助廖倫志副市長協調處理相關工作。分管辦公室秘書六科。 
陳 琳 市政府副秘書長、研究室主任 主持市政府研究室工作。分管辦公室調研一科、調研二科。 
楊積義 市政府副秘書長 協助鄭和平副市長協調處理相關工作。分管辦公室秘書二科。 
張相君 市政府副秘書長 協助朱家媛副市長協調處理相關工作。分管辦公室秘書四科。 
朱勝國 市政府副秘書長 協助袁剛副市長協調處理相關工作。分管辦公室秘書五科、市政府應急辦。 
王付彪 市政府副秘書長 協助胡光明副市長協調處理金融工作。 
樊森林 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協助辦公室主任分管後勤、保衛、接待等工作。分管辦公室後勤保障科、接待科、保衛科、機關服務中心。 
曹海東 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協助辦公室主任分管信息、議案提案辦理、文書處理、機要檔案等工作。分管辦公室綜合秘書科、信息科、議案提案辦理科、電子政務辦、市電子政務服務中心。 
陳 偉 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協助向東市長協調處理相關工作。分管辦公室秘書一科。 
李 倩 市政府辦系統機關黨委書記 主持市政府辦系統機關黨委工作。協助辦公室主任分管黨組織、老幹部工作,聯繫辦公室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分管辦公室離退休人員工作科。 

其他事項

(一) 市人民政府法制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法律、法規和國家依法行政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研究依法行政和政府法制建設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編制市政府規範性檔案計畫,組織指導和督促有關部門實施;審查擬由市政府頒發的規範性檔案,承辦市政府部分規範性檔案解釋工作。組織承辦省人大、省政府傳送市政府徵求意見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匯總上報修改意見。承擔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會報送備案工作,負責市政府規範性檔案、重大決策、重要行政措施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監督、指導全市規範性檔案審查及清理工作。依法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負責全市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執法證件的頒發和行政執法行為的監管。研究行政處罰、行政許可、行政強制、行政審批、行政收費、行政執行、行政複議、行政訴訟、行政賠償、行政調解等方面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向市政府提出改進工作、完善制度的建議。指導、監督全市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承辦向市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代市政府辦理行政應訴案件,指導協調全市仲裁機構的相關工作。牽頭指導、督促和協調全市行政調解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市政府行政行為聽證事項,對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聽證行為進行指導、監督。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下設綜合科、執法監督科、行政複議科。核定行政編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名。核定工勤人員編制1名。
(二)市人民政府目標管理督查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政府工作報告》、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檔案、市政府領導重要批示貫徹落實情況和市政府常務會議有關事項的督查工作;牽頭組織開展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室專項督查活動。負責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目標管理的具體工作,承辦民生工作的具體事務;負責省政府督查室交辦的督查工作和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為市政府辦公室的行政機構,下設綜合督查科、目標管理科。核定行政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按市委規定配備;正科級領導職數2名。
(三)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要職責是: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市政府主要領導的綜合性講話、文稿。參與市政府綜合性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圍繞政府工作的重點、熱點、難點進行調查研究。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為市政府辦公室管理的正科級行政機構。核定行政編制9名,其中:主任1名(高配為副縣級領導職務),副主任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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