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江寧區應急管理局

南京市江寧區應急管理局

南京市江寧區應急管理局是南京市江寧區機構改革組建的新部門。

根據《江寧區機構改革方案》,將原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區政府辦公室的應急管理職責,區公安部門的消防管理職責,區民政局的救災減災職責,國土部門的地質災害防治職責,區稅務局的水旱災害防治職責,區農業局的森林防火職責,區防汛防旱指揮部、區護林防火指揮部和相關部門抗震救災減災等職責整合,組建區應急管理局。

正式成立,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正式成立

2019年2月26日,新組建的江寧區應急管理局正式掛牌成立。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教育培訓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開展公眾知識普及工作;負責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認定初審等。
(二)應急指揮中心。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信息匯總、綜合協調等工作;負責應急管理和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統計分析工作;承擔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等工作。
(三)防汛防旱和預案管理科。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統籌應急預案體系建設,組織編制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並負責各類應急預案銜接協調等工作。
(四)火災防治和科技規劃科。組織擬訂消防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指導城鎮、農村、森林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承擔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技和信息化建設工作;擬訂有關科技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等工作。
(五)地質災害防治和救災保障科。組織協調地質災害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地質災害防治相關等工作。
(六)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科。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指導危險化學品登記工作,負責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等工作。
(七)安全生產基礎科。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培訓等工作。
(八)執法監督科。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等方面執法綜合性工作;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等工作。
(九)綜合協調科。依法依規指導協調和監督各級各部門履行自然災害防治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全區性安全生產檢查以及專項督查、專項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安全生產督查、考核等工作。
(十)政策法規科(行政審批服務科)。承擔重要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
(十一)人事財務科。負責部門預決算、財務、裝備和資產管理、內部審計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錢曉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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