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南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南京市機構改革新組建的單位,為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根據《中共中央關於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決定》《中共江蘇省委關於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蘇發〔2018〕32號)和《中共江蘇省委辦公廳江蘇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京市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辦〔2019〕1號),制定本規定。

南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局級。

南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的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研究起草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全市工業經濟、信息化、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統籌協調。根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制定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產業政策、發展規劃,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推動產業轉型升級的政策建議,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深度融合。按分工承擔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任務。
(三)推進制造強市建設。貫徹實施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統籌推進制造強市建設重大工程,培育先進制造業集群,建設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制造業基地,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全面提升南京製造的綜合實力和核心競爭力。
(四)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協調。制訂並實施近期工業、信息化運行調控目標、政策措施,開展企業信息採集、行業統計分析和產業發展報告等工作,打造南京市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系統,進行監測預警、預期引導,協調解決運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五)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投資和技術改造相關工作。提出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規模,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項目的推進實施工作。編制並組織實施技術改造投資規劃及年度計畫,按規定負責企業技術改造項目的申報、核准、備案等工作,負責相關國家、省專項計畫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督查。
(六)推進創新名城建設。推進創新名城建設。研究擬訂製造業自主創新相關政策,推動“4+4+1”主導產業體系建設。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創新,推進產業創新體系和能力建設。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攻關。推廣套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協同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品牌、質量、標準、智慧財產權等工作。
(七)推動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研究制訂並實施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的政策意見,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推進全市產業地標建設工作。推動現代都市工業發展。
(八)推進全市服務型製造和生產性服務業發展。制訂並實施服務型製造、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政策,推動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推動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等發展,負責工業遺產保護、工業文化建設和工業、信息產品市場建設等工作。
(九)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管理。研究提出推動行業發展、加強行業管理的政策建議,制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的相關問題。負責推進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集群、產業園區(基地)發展,制定重點行業轉型升級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和信息化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負責全市鹽業專營管理工作和全市鹽業行業管理。指導相關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統籌推進全市信息化發展。制訂並實施全市信息化發展專項規劃,深化信息技術套用。組織實施信息化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協調重大信息基礎設施建設,促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協調信息服務業領域涉及公共社會利益的重大事項,推進跨行業的信息網路互聯互通。負責全市無線電管理。
(十一)負責推進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制訂並實施工業化和信息化融合發展戰略,指導推進“網際網路+先進制造業”、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創新套用、智慧型製造發展和產業數位化轉型。指導推進工業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十二)推進全市數字經濟發展。制訂並實施促進數字經濟和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措施。指導推進工業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製造和套用。推進信息產業發展和結構調整,培育推廣雲計算、物聯網、人工智慧等產業。
(十三)綜合協調全社會節能工作。制訂並組織實施全社會節能和工業、信息化領域能源節約、循環經濟、清潔生產、資源綜合利用的規劃、計畫和政策。負責節能監察管理和工業類技術改造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工作。承擔散裝水泥管理相關行政職能。指導節能環保產業發展。負責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綠色發展工作。
(十四)推進全市企業服務體系建設。研究制訂並實施培育發展大企業大集團、龍頭骨幹企業的政策措施。擬定並實施規模企業培育計畫。推動企業管理創新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動企業家隊伍建設和產業人才開發,組織指導企業經營管理人才教育培訓。協調企業重大資產重組項目。牽頭推進企業減負降本。協調中央在寧企業相關服務工作。
(十五)統籌推進全市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負責全市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綜合指導和服務。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並協調落實。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開展中小企業梯次培育,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促進中小企業與大企業融通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並實施促進民營經濟發展政策,推動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
(十六)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防科技工業、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負責軍工單位的綜合協調和相關管理工作,保障國家下達的軍品科研、生產計畫的實施。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民用船舶的行業管理。
(十七)統籌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系統企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工作。指導上述單位的統戰群團、信訪穩定工作。負責機關幹部管理及直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管理、服務工作。負責市委、市政府重大決策在本系統的督促落實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嚴格落實中央和省、市委要求,深入推進政府職能轉變,深化放管服改革。精簡行政審批,減少環節、最佳化流程、提高效率,切實增強企業和民眾獲得感。加強監督管理,強化事中事後監管,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信息化和工業化、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建設製造強市,實施網路強國戰略。強化戰略規劃、政策標準的引領和約束作用,提升工業和信息化運行監測、預測預警和預期引導能力,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最佳化產業和行業管理,充分發揮企業市場主體作用,落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提高服務企業的能力和水平,最佳化工業和信息化發展環境。
(二十)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招商引資的職責分工。市投資促進局牽頭負責全市投資促進、招商引資工作。市發改、科技、工信、農業農村、商務、文旅、外辦、金融監管、僑辦、台辦、工商聯等相關部門承擔各自行業或領域的投資促進、招商引資工作。
2.與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分工。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為全市鹽業主管部門,負責全市食鹽專營管理工作,承擔全市鹽業行業管理職能,牽頭工業鹽生產經營企業的管理工作。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為全市食鹽質量安全主管部門,負責全市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執法工作,負責工業鹽產品質量監管,依法查處質量違法行為。

內設機構

辦公室(研究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秘、機要、檔案、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督查督辦、會務、後勤、資產管理等工作;組織人大、政協建議提案辦理;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相關信息綜合,組織調研活動,起草重要文稿;牽頭實施局機關信息化工作,負責信息安全;承辦政務信息工作,牽頭負責網路信息公開發布;負責行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和各項經費預算的綜合平衡;負責機關並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預算決算、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機關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
綜合規劃與投資處
制訂全市工業和信息化中長期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編制行業規劃、專項規劃;會同局內相關處室對專項資金安排使用提出初審意見並歸口管理;承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改革相關工作;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產業布局最佳化、產業轉移;按規定承擔長江經濟帶發展等相關工作;負責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和技術改造項目管理,提出全市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和技術改造的方向、規模,編制並組織實施工業投資、技術改造規劃及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技術改造項目計畫,跟蹤服務相關重大工業項目,落實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優惠政策;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對有關招投標活動實施監督;推動產融合作;承擔市新興產業發展基金管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政策法規處(行政審批服務處)
組織研究推動工業和信息化高質量發展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重大課題研究管理和相關經濟政策評估;起草重要綜合性檔案;組織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調研起草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指導推動企業法治、法律顧問、企業社會責任建設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信用體系建設,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提出貫徹執行國家產業政策、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的政策建議;培育大企業、大集團和龍頭骨幹企業;承擔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兼併重組、淘汰落後、化解過剩產能等工作;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行政審批事項的規範化管理,推進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改革;承擔協調市級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政審批事項,並限時辦結;負責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的勘察、論證、審核、上報等工作。
運行監測協調處(市減輕企業負擔工作辦公室)
提出工業經濟近期調控目標和促進平穩健康運行的意見建議;建立健全運行監測網路,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編制並發布信息,開展預測預警和預期引導;承擔推進企業資源集約利用綜合評價工作;綜合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安全生產管理,推進安全產業發展;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應急管理、國防動員相關工作;發展生產性服務業,推進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負責推進工業設計、現代物流、會展業、服務型製造和都市工業發展;承擔工業文化和工業遺產保護等工作;推動相關行業統計體系建設;承擔市減輕企業負擔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科技創新處
研究制訂促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技術進步、企業技術創新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以企業為主體的技術創新體系建設,負責全市企業技術中心和製造業創新中心建設;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技術攻關和創新能力提升項目,開展重點新技術新產品推廣套用,促進產學研用結合和技術成果轉化;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質量管理、標準化和智慧財產權等工作,培育自主品牌。
經濟合作處(中小企業國際合作協調處)
負責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對外合作交流;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內外資利用工作,牽頭承擔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招商引資工作;承擔推進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區域協調發展工作;負責與央企總部和在寧企業的對口溝通聯繫,協調有關重大項目的規劃和建設;承擔局機關和事業單位外事相關工作。
新興產業推進處
承擔推進先進制造業集群發展,培育新型工業化示範基地;統籌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協調推進“4+4+1”主導產業和地標產業發展,培育新產業、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組織並實施全市創新產品認定及產業化工作;監測分析相關行業運行情況。
節能與綜合利用處(散裝水泥辦公室)
負責全社會節能的綜合協調,實施能耗強度管理;承擔節能監督管理、工業技改項目能評管理;制訂並實施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循環經濟發展、清潔生產技術改造、資源綜合利用規劃及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節能改造和綠色製造重大示範工程;負責節能環保產業管理,指導節能環保產業發展,制訂並實施產業發展規劃;指導全市散裝水泥推廣套用及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全市預拌砂漿生產企業相關備案工作,並依法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市國防科學技術工業辦公室、民爆船舶處)
負責制訂並組織實施國防科技工業、軍民融合產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措施;承擔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軍民融合產業示範基地認定等相關工作;參與國防科技工業保密監督管理工作和保密資質審查認定工作,參與有關涉軍企事業單位上市、重組等保密審查工作;推進軍工系統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建設工作;負責軍工科研、生產管理和改革調整工作,協調地方條件保障問題;承擔武器裝備科研生產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國防科技工業質量、計量、標準、情報、成果轉移轉化、智慧財產權管理工作;負責民爆器材生產和流通的行業管理;負責民爆行業安全生產,參與銷售許可證管理及能力布局和產品結構調整、市場治理整頓工作;負責船舶和海工裝備行業管理,制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協調船舶行業技術改造、產業結構調整等相關問題,指導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承擔市船舶行業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監測分析相關行業運行情況。
材料工業處(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工作辦公室)
負責鋼鐵、有色、稀土、石化、化工、建材等原材料及新材料行業管理,制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研究國內外材料工業發展趨勢並提出有關意見建議;監測分析相關行業運行情況;負責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組織協調工作,承擔市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裝備工業處(市汽車工業辦公室)
負責通用機械、智慧型電網、航空航天、軌道交通等裝備製造業行業管理,制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組織重大技術裝備自主研發與推廣套用,指導高端技術裝備的引進、消化、吸收、創新,推進高端技術裝備國產化;推動全市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創新及套用;牽頭智慧型製造工作,負責智慧型製造重大項目建設管理;監測分析相關行業運行情況;負責汽車行業管理,協調推進全市汽車產業發展,制定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制訂並實施打造綠色智慧型汽車產業地標行動計畫;承擔市汽車工業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負責世界智慧型製造大會具體承辦工作。
消費品工業處
負責輕工、紡織服裝、醫藥、食品等消費品行業管理,制訂並實施行業發展規劃;制訂並實施打造生物醫藥產業地標行動計畫;推進消費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三品建設;推動傳統工藝美術行業發展,開展相關大師、名人的評審和推薦;負責全市鹽業專營管理工作和全市鹽業行業管理;監測分析相關行業運行情況。
電子信息產業處
負責電子信息行業管理,制訂並實施電子信息、物聯網、新一代網路和通信設備等行業發展規劃;制訂並實施打造積體電路產業地標行動計畫;促進電子信息技術及產品推廣套用,指導行業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創新等工作;參與組織實施國家科技重大專項、省科技專項中的電子信息項目,跟蹤推進信息產業重大項目建設;協調微電子、光電顯示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協調推進智慧卡產業和套用推廣工作;監測分析相關行業運行情況。
軟體與信息服務業處(數字經濟發展處、市軟體業發展辦公室)
負責軟體和信息服務業、網際網路產業管理,制訂並實施產業發展規劃;推動軟體和信息服務業與實體經濟融合發展;制訂並實施打造軟體和信息服務業、人工智慧產業地標行動計畫;推動人工智慧產業發展,促進人工智慧與製造業融合創新套用;指導推進全市軟體產業園區及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推動部省市共建中國軟體名城;推進軟體保護和正版化;推動全市數字經濟發展,研究制訂並組織實施促進大數據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引導大數據產業集聚發展,指導並推進大數據產業基地、園區及公共服務平台建設;監測分析相關行業運行情況;承擔市軟體業發展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牽頭負責中國(南京)國際軟體產品和信息服務交易博覽會具體承辦工作。
信息化建設與發展處(兩化融合推進處)
制訂並組織實施信息化發展專項規劃、年度計畫,深化信息技術套用;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信息安全,組織開展工業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建設;統籌推進工業領域信息化發展,研究制訂信息化與工業化融合發展戰略,制訂並實施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統籌推進工業網際網路產業發展、平台建設和推廣套用,推進制造業與網際網路融合發展,推進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製造業融合發展;參與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管理體系標準制定,促進企業貫徹融合管理體系標準;推動工業電子商務發展;統籌指導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制訂並實施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和年度計畫,跟蹤推進信息基礎設施重大項目建設;開展信息基礎設施重點指標統計分析;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推進跨行業信息網路的互聯互通。
無線電管理辦公室(江蘇省工業和信息化廳南京市無線電管理處)
貫徹實施無線電管理的法律、法規,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除軍事系統外的無線電管理工作;根據授權實施無線電頻率使用許可、審查無線電台(站)的建設布局和台址、核發無線電台執照及電台識別碼(含呼號);徵收頻率占用費;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發射設備的監管和業餘無線電管理;負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安全和重大活動保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無線電監督檢查、無線電監測和干擾查處,在授權範圍內實施行政執法;指導本市無線電監測站開展業務;完成省級無線電管理機構交辦的任務,協調處理本行政區域無線電管理其他相關事宜。
中小企業處(民營經濟發展處)
統籌制定並組織實施促進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政策;綜合協調全市民營經濟發展工作;推進中小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培育“隱形冠軍”企業;擬定並實施規模企業培育計畫;負責培育發展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集聚區)工作;協調解決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組織對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促進工作情況的監督檢查,委託第三方機構開展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環境評估;監測分析中小企業、民營經濟發展運行情況;承擔市民營經濟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市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服務體系建設處
制訂並實施中小企業、民營經濟服務體系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統籌推進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指導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創新創業,推進小型微型企業“雙創”基地建設;指導各類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規範服務;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人才隊伍建設,負責企業人才培訓;聯繫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工作。
組織人事處
負責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系統企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工作,以及統戰、人才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和勞動工資工作;承擔全市經濟系列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
宣傳教育處
負責指導工業和信息化系統企事業單位思想政治、意識形態、理論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工會和群團工作;負責研究和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宣傳、信息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宣傳報導、網路信息等工作,宣傳推廣行業先進典型經驗;牽頭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重大網路輿情處置工作;協調組織實施省產業人才培訓工作;負責局黨委理論中心組學習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黨群工作。
離退休幹部處
負責局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全市工業和信息化系統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
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工信局紀檢組
由市紀委、市監委直接領導、統一管理,向市紀委、市監委負責,負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黨委)的紀律檢查和綜合監督工作。

現任領導

南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陳光
南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喬翠聰
南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郭玉寧
南京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副局長:唐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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