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定性國際分工

協定性國際分工是由小島清提出的,是指一國放棄某種商品的生產並把國內市場提供給另一國,而另一國則放棄另一種商品的生產並把國內市場提供給對方,即兩國達成互相提供市場的協定,實行協定性分工。

協定性國際分工的目的就是通過大市場化來實現規模經濟。
協定性分工的條件:必須是兩個或多個國家的資本、勞動稟賦比率沒有多大差別,工業化水平和經濟發展階段大致相等,協定性分工的對象商品在那個國家都能進行生產。
協定性分工是同一範疇商品內更細的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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