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文加價

半文加價,清代鹽稅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半文加價
  • 類別:清代鹽稅之一
光緒二十一年(1895),戶部飭令產鹽省每斤加價二文,以籌軍餉。山東因災欠產,無法照辦,仿照長蘆京鹽辦法,每斤加價半文,每引票繳銀一錢一分。南運各引地和曹、單二縣票地,蘭郯、莒日、昌濰及民運州縣免徵。年征銀26 000餘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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