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境標誌(十環標誌)

中國環境標誌

十環標誌一般指本詞條

中國環境標誌(俗稱“十環”),圖形由中心的青山、綠水、太陽及周圍的十個環組成。圖形的中心結構表示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外圍的十個環緊密結合,環環緊扣,表示公眾參與,共同保護環境;同時十個環的“環”字與環境的“環”同字,其寓意為“全民聯和起來,共同保護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環境標誌
  • 俗稱:十環
  • 圖形組成:青山、綠水、太陽及周圍
  • 表示:人類賴以生存的環境等
  • 類型:證明性商標
  • 標準:ISO14020系列標準
簡介,定義,執行標準,概述,實施機構,認證,政府採購,認證中心,企業效益,種類範圍,認證流程,

簡介

定義

十環標誌(十環I型標誌)是指在產品或其包裝上的一種“證明性商標”。它表明產品不僅質量合格,而且符合特定的環保要求,與同類產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節約資源能源等環境優勢。可認證產品分類包括:辦公設備、建材、家電、日用品、辦公用品、汽車、家具、紡織品、鞋類等。

執行標準

中國環境標誌在認證方式、程式等均按ISO14020系列標準(包括ISO14020、ISO14021、ISO14024等)規定的原則和程式實施,與國際通行環境標誌計畫做法相一致。

概述

該標誌具有明確的產品技術要求,對產品的各項指標及檢測方法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已升格為國家環境保護標準I型中國環境標誌是一種證明性標誌,它作為官方標誌表明獲準使用該標誌的產品不僅質量合格,而且在生產、使用和處理處置過程中符合環境保護要求,與同類產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節約資源等環境優勢。正是由於這種證明性標誌,使得消費者易於了解哪些產品有益於環境,並對自身健康無害,便於消費者進行綠色選購。而通過消費者的選擇和市場競爭,可以引導企業自覺調整產業結構,採用清潔生產工藝,生產對環境有益的產品,最終達到環境保護與經濟協調發展的目的。中國環境標誌在認證方式、程式等均按ISO14020系列標準及ISO 14024《環境管理 環境標誌與聲明 I型環境標誌 原則和程式》標準規定的原則和程式實施,與各國環境標誌計畫做法相一致,在與國際“生態標誌”技術發展保持同步的同時,積極開展環境標誌互認工作,已經與德國、韓國、日本以及澳大利亞簽訂了環境標誌互認合作協定,已成為中國企業跨越綠色技術壁壘的有力武器。為促進企業可持續生產戰略的實施。2006年10月24日,中國財政部和國家環保總局聯合頒布《關於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實施的意見》,該意見中規定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用財政性資金進行採購的,應當優先採購環境標誌產品,不得採購危害環境及人體健康的產品。2007年6月3日,針對國家節能減排工作的嚴峻形勢,國務院又下發了《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其中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要加強政府機構節能和綠色採購,認真落實《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實施意見》,進一步完善政府採購環境標誌產品清單制度,不斷擴大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範圍。中國環境標誌已成為國家推動循環經濟戰略的重要手段。
中國環境標誌中國環境標誌

實施機構

中環聯合(北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環保部環境認證中心)
中環聯合(北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國家環境保護部環境認證中心,英文縮寫為CEC,以下簡稱“中心”),是經國家環境保護部批准並接受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的國家級、綜合性並具備環境特點的認證和認證培訓機構。中心整合了原國家環保總局所屬的環認委、環注委、中日友好環境保護中心、中國環境標誌產品認證委員會秘書處、中國環境科學研究院環境管理體系中心等單位的認證資源,可同時向企業提供中國環境標誌產品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9001)、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OSHMS)、有機產品認證、HACCP認證及相關領域認證培訓等服務,還包括與認證業務相關的公開管理專題研究和開展國際間認證交流與合作等。
各國環境標識各國環境標識
中心及其前身從1994年即在中國開展了中國環境標誌計畫,1998年開始從ISO14001,OHSMS18001標準認證,是中國較早開展體系認證和唯一進行中國環境標誌產品認證的第三方認證機構。中心擁有專職員工120餘人,兼職教師、審核員和技術專家隊伍400餘人,具有一批高素質、高技能的高級管理人員。CEC依靠環境技術背景,積極回響黨中央和國務院關於發展循環經濟和建設環境友好型社會的號召,倡導和推動政府綠色採購和ISO14001國家示範區的工作,促進中國環境標誌計畫和世界各國和地區的環境標誌計畫的交流和合作,開展和推動國際互認。
2007年,中心在深圳成立全國第一家直屬辦事處——華南辦事處,負責中國環境標誌產品認證(十環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ISO14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ISO9001)、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OSHMS)、有機產品認證、HACCP認證及相關領域認證培訓。

認證

環境標誌是一種標在產品或其包裝上的標籤,是產品的“證明性商標”,它表明該產品不僅質量合格,而且在生產、使用和處理處置過程中符合特定的環境保護要求,與同類產品相比,具有低毒少害、節約資源等環境優勢。  實施環境標誌認證,實質上是對產品從設計、生產、使用到廢棄處理處置,乃至回收再利用的全過程(也稱“從搖籃到搖籃”)的環境行為進行控制。它由國家指定的機構或民間組織依據環境產品標準(也稱技術要求)及有關規定,對產品的環境性能及生產過程進行確認,並以標誌圖形的形式告知消費者哪些產品符合環境保護要求,對生態環境更為有利。  發放環境標誌的最終目的是保護環境,它通過兩個具體步驟得以實現:一是通過環境標誌向消費者傳遞一個信息,告訴消費者哪些產品有益於環境,並引導消費者購買、使用這類產品;二是通過消費者的選擇和市場競爭,引導企業自覺調整產品結構,採用清潔生產工藝,使企業環保行為遵守法律、法規,生產對環境有益的產品。

政府採購

政府綠色採購制度利用市場機制對全社會的生產和消費行為進行引導,體現了以綜合手段保護環境的要求,對於樹立政府機構環保形象、提高全社會的環境意識、推動企業技術進步、引導公眾綠色消費、實現可持續發展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為進一步擴大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範圍,加大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工作力度,2010年3月30日,財政部和環境保護部聯合發布《關於調整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清單的通知》(財庫[2010]31號),對已發布的“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清單”進行了調整,並在中國政府採購網、環境保護部政府網站和中國綠色採購網上發布了調整後的第五期環保清單。

認證中心

國家環保總局環境認證中心(中環聯合(北京)認證中心有限公司)是整合環境標誌、有機食品、環境管理體系、質量管理體系和職業安全健康體系等領域認證資源,實施產品與體系一體化認證的認證機構。貫徹“以產品帶體系,用體系保產品”的宗旨,實現中心“過程控制務實,終端產品雙優,理念與時俱進,質量完美一流”的質量方針。通過承擔國家認證標準和技術性貿易措施等科技攻關任務,發揮國家級認證單位與國際標準全面接軌的能力優勢,展現水平。  國家環保總局環境認證中心(以下簡稱認證中心)是經國家環保總局授權、經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認可的,代表國家對綠色產品進行權威認證,並授予產品環境標誌的機構。  認證中心立足於整體推進ISO14000國際環境管理標準,把生命周期評價的理論和方法、環境管理的現代意識和清潔生產技術融入產品環境標誌認證,推動環境友好產品的發展,開拓生態工業和循環經濟,實現以人為本,讓環境標誌產品成為聯繫公眾與可持續發展戰略的紐帶,推動可持續消費。認證中心堅持“搭建雙綠橋樑、推廣雙優產品、創造雙贏績效”的質量方針,把環境管理體系加環境標誌產品的雙綠,產品質量優、環境行為優的雙優,環境加經濟雙贏的理念變成中國發展綠色技術措施的動力之源。  認證中心將ISO 9001和ISO 14001的體系認證要求和產品質量標準及環境標誌產品技術要求的保障措施與抽樣檢測融合為環境標誌保障體系,追求檔案簡明、內審制度與改進機制有效,開拓中國企業的雙綠色發展模式。  2005年中心代表中國環境標誌分別與日本、韓國和澳大利亞環境標誌機構簽署了互認合作協定,為中日、中韓、中澳間建立綠色通道奠定了基礎。
中國環境標誌認證證書中國環境標誌認證證書

企業效益

政府採購
2006年10月24日,國家環保總局和財政部聯合發文《關於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實施的意見》,同時發出中國第一張《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清單》——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清單,要求政府採購選擇環境標誌產品。
特別是近幾年來,國務院在《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循環經濟的若干意見》、《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和國務院關於《節能減排綜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都強調:要鼓勵使用環境標誌產品,大力倡導環境友好的消費模式。
招投標
招標檔案的評審辦法中規定“投標的產品屬於財政部、環境保護部制定的《環境標誌產品政府採購清單》目錄中產品的加5分”。
國際互認
中國環境標誌已經與澳大利亞、韓國、日本、紐西蘭、德國、泰國、北歐等國家環境標誌機構簽署了互認合作和代理協定,同時中國環境標誌也已加入到GEN(全球環境標誌網)、GED(全球環境產品聲明網),成為環境標誌國際大家庭中的一員,這為中國企業跨越綠色貿易壁壘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種類範圍

1 家用製冷器具 500L以下電機驅動壓縮式家用電冰櫃
2 無鉛車用汽油 點燃式內燃機的燃料
3 再生紙製品 以廢紙生產的再生紙和裝飾及建築材料
4 無汞鎘鉛充電電池 各類充電電池
5 無汞乾電池 各類乾電池
6 防蟲蛀毛紡織品 防蟲蛀類毛紡織品
7 包裝製品 替代不易降解的塑膠膜類、袋類包裝製品和紙塑複合包裝製品
8 軟飲料類 不含乙醇的飲料製品
9 節能螢光燈 自鎮流螢光燈、單端螢光燈、半燈具
10 節能低汞型雙端螢光燈管 雙端螢光燈管
11 節能電子鎮流器獨立式電子鎮流器
12 兒童玩具 為14歲以下兒童設計或明顯為他們使用的玩具
13 低噪音洗衣機 額定洗滌容量在8kg(含)以下的洗衣機(包括脫水機)
14 節能、低噪音房間空氣調節器 採用全封閉壓縮機,製冷量在14000W以下,以創造室內舒適環境為目的的家用和類似用途的房間空氣調節器
15 節能、低排放燃氣灶具 使用城市燃氣的灶具、烤箱、烤箱灶和燃氣飯鍋
16 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製品 與飲用水、飲料或食物接觸的陶瓷、微晶玻璃和玻璃餐具製品
17 無氟氯化碳工商用製冷設備 除家用製冷設備和車、船用製冷設備外的各類製冷設備
18 家用微波爐 額定電壓不超過250V的家用微波爐
19 無石棉建築製品 各種用其他纖維替代石棉纖維的建築製品(瓦、管和保溫材料)
20 替代鹵代烷滅火器ABC乾粉滅火器、AFFF水成膜泡沫液、CO2滅火器、水系滅火器、惰性氣體、HFC、HCFC等滅火劑製造的滅火器
21 磷石膏建材產品 以磷石膏為主要原材料生產的各類石膏建材產品(板除外)
22 生態紡織品 各類紡織品和各階段產品如纖維、紗線、輔料等,不含地毯
23 非鋁質壓力炊具 以鐵和不鏽鋼為主體材質製成的各類壓力炊具
24 安全性防蟲蛀劑 以樟腦或擬除蟲菊酯為原料生產的衣物、書籍類防蟲蛀劑產品
25 低輻射彩色電視機 接受彩色廣播電視信號的電視接收機
26 磁電式防垢水處理器 套用磁、電原理進行水處理。防止水垢產生的產品
27 低污染型機車 發動機排量大於50ml,設計車速大於等於或50km/h的兩輪和三輪機車
28 建築用塑膠管材 替代鑄鐵管和鍍鋅管的建築用塑膠管和塑膠-金屬複合管和管件
29 靜電複印機 採用乾法顯影、熱定影的複製文獻和圖紙的普通紙靜電複印機
30消耗臭氧層物質替代產品 替代消耗臭氧層物質的各類產品。包括製冷劑、發泡劑、拋射劑、清洗溶液、滅火機、滅菌劑等產品
31 無CFCs泡沫塑膠 除一次性發泡餐具外的發泡塑膠產品
32 氣霧劑 無CFCs氣霧劑產品,不含殺蟲氣霧劑
33 再生塑膠製品 以廢塑膠為主要原料生產的再生塑膠製品
34 一次性餐飲具 以生物降解、光生物降解和易於回收材料製成的一次性餐飲具
35 包裝用纖維乾燥劑 以改性植物纖維製成的包裝用乾燥劑
36 輕型汽車 以點燃式或壓燃式發動機為動力,設計時速不小於50km/h的汽車
37 飛碟靶射擊運動中使用的飛碟把
38 無煙盤式蚊香 以家用衛生殺蟲劑、植物性粉末、碳質粉末、粘合劑和著色劑等原料混合製成的無煙盤式蚊香
39 光動能手錶 僅以光動能電池系統驅動的手錶
40 水性塗料 以水為溶劑或分散介質的塗料及其相關產品
41 金屬焊割氣 具有焊割功能的烴類氣體和使用添加劑的新型金屬焊割氣
42 塑膠門窗 按照統一規範進行組裝的、安裝的各類塑膠門窗
43 微型計算機及顯示器 電腦主機和顯示器
44 衛生陶瓷 洗面器、坐便器、淨身器、洗滌槽、蹲便器、浴缸等衛生陶瓷
45 人造板及其製品 刨花板、膠合板、纖維板、細木工板、飾面板、竹製人造板和以速生林為原材料的實木複合地板
46 粘合劑 室內外建築裝飾裝修用粘合劑、木材加工用粘合劑、水基型紙塑複合薄膜用粘合劑、製鞋用和地毯用粘合劑
47 輕質牆體板材 石膏板、纖維增強水泥板、加氣混凝土板、輕集料混凝土條板、混凝土空心條板、纖維增強矽酸鈣板及複合板等
48 建築砌塊 建築空心砌塊
49乾式電力變壓器電壓等級為35KV級以下的乾式電力變壓器(包括自耦變壓器)
50 印表機,傳真機和多功能一體機辦公及家用印表機,傳真機和多功能一體機
51 空氣衛生香 由中草藥和其它天然植物粉末等材料混合而成的衛生香類產品
52 家具 室內家具與配件,包括可移動的、手提式或固定到牆壁上的產品,用於布置房間的產品以及室內用的門
53 壁紙 以紙為基材,以PVC為面層的壁紙
54 鞋類 運動鞋、職業用鞋、兒童鞋、男士及女士鞋、防凍鞋、休閒鞋、流行款式鞋和室內用鞋等類型的鞋
55 室內裝飾裝修用溶劑型木器塗料適用於室內裝飾裝修用的硝基類、聚氨酯類、醇酸類溶劑型面漆和底漆
56 水嘴 公稱通徑為DN15、DN20、DN25,公稱壓力不大於1.0MPa,介質溫度不大於90℃條件下使用的,安裝在廚房、盥洗室等衛生設施上的水嘴,如:普通水嘴、面盆水嘴和廚房洗滌水嘴等。本標準不適用於浴盆水嘴和淋浴水嘴。
57 複印紙 適用於複印機、印表機、傳真機、辦公一體機等辦公設備使用的複印紙
58 預拌混凝土 適用於集中攪拌站生產的預拌混凝土
59 再生鼓粉盒 適用於單色和彩色雷射印表機、複印機及多功能一體機用再生鼓粉盒
60 櫥櫃 適用於各種台面的廚櫃與配件,廚房用灶具和水池除外。
61 殺蟲氣霧劑 適用於各類殺蟲氣霧劑產品
62 凹印油墨和柔印油墨 適用於溶劑基凹印油墨、溶劑基柔印油墨、水基凹印油墨、水基柔印油墨以及凹印和柔印油墨所使用的溶劑
63 膠印油墨 適用於除輻射固化油墨之外的膠印油墨
64 數字式多功能複印設備 適用於以複印為其基本功能,使用乾式顯影劑、熱定影、普通紙的數字式複印機、數字式多功能一體機(多功能數碼複印機、多功能數碼複合機、多功能列印複印一體機、彩色複印機等)等複印設備。
65 建築裝飾裝修工程適用於新建、擴建和改建的民用建築裝飾裝修工程,通常分為單位工程和單項工程(建築群),可按需要分為規劃設計階段和驗收階段兩個階段實施。
66 防水卷材 適用於改性瀝青類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膨潤土防水毯。不適用於石油瀝青紙胎油氈、瀝青符合胎柔性防水卷材、聚氯乙烯防水卷材
67剛性防水材料適用於無機堵漏防水材料、聚合物水泥防水沙漿和水泥基滲透結晶型防水塗料。
68 防水塗料 適用於揮發固化型防水塗料(雙組分聚合物水泥防水塗料、單組分丙烯酸脂聚合物乳夜防水塗料)和反應固化型防水塗料(聚酯胺防水塗料、改性環氧防水塗料、聚脲防水塗料。不適用於煤焦油聚氨酯防水塗料
69 家用洗滌劑 適用於家用洗滌劑,包括織物洗滌劑和護理劑、餐具和果蔬用洗滌劑、硬表面清洗劑和洗手液。
70 木質門和鋼質門 適用於木質門、鋼質門和鋼木複合門。
71 數字式一體化速印機適用於數字式一體化速印機,其它類型的速印機產品可參照使用。
72 採暖散熱器 本標準適用於工業、民用建築中,以熱水或蒸汽為熱媒的採暖散熱器,不適用於鋼製閉式串片散熱器。
73 皮革和合成革 本標準適用於皮革和聚氨酯合成革
74 箱包 本標準適用於由紡織面料、皮革、聚氨酯合成革等材料製成的箱包。2010年7月1日實施。
75 鼓粉盒 本標準適用於電子成像方式的列印設備所使用的,由新零件,或新零件或再使用零件全新製造的鼓粉盒。2010年7月1日實施。
76 人造板及其製品 本標準適用於人造板、地板、牆板等產品。本標準替代HBC17-2003。
77 文具 本標準適用於以辦公、學習等為使用目的的文具或類似用品。
78 噴墨盒 本標準適用於使用噴墨顯像技術設備的噴墨盒,包括新品噴墨盒和再生噴墨盒。
79 編制技術要求 適用於國家環境保護標準的制修訂.
80 木製玩具,標準號:HJ 566-2010
81 噴墨墨水,標準號:HJ 567-2010

認證流程

中國環境標誌認證(十環認證、十環標誌認證)的程式和ISO9001等管理體系認證類似,也是分為初次認證、年度監督檢查和複評認證等,具體如下:
一、初次認證
1、企業將填寫好的《環境標誌產品認證申請表》連同認證要求中有關材料報給我們中環聯合(北京)認證中心。我們中心收到申請認證材料後,會對檔案進行初審,符合要求後發放《受理通知書》(這意味著如果材料提交不全,就取得不了受理的資格,更談不上籤契約繳費了。這一點請申請認證的企業和十環認證諮詢輔導機構的工作人員給以足夠重視,以免因此影響進度),申請認證的企業根據《受理通知書》來與我中心簽訂契約。
2、我們認證中心收到企業的全額認證費後,向企業發出組成現場檢查組的通知,並在現場檢查一周前將檢查組組成和檢查計畫正式報企業確認。
3、現場檢查按環境標誌產品保障措施指南的要求和相對應的環境標誌產品認證技術要求進行,對需要進行檢驗的產品,由檢查組負責對申請認證的產品進行抽樣並封樣,送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
4、檢查組根據企業申請材料、現場檢查情況、產品環境行為檢驗報告撰寫環境標誌產品綜合評價報告,提交技術委員會審查。
5、認證中心收到技術委員會審查意見後,匯總審查意見,報認證中心總經理批准。
6、認證中心向認證合格企業頒發環境標誌認證證書,組織公告和宣傳。
7、獲證企業如需標識,可向認證中心訂購;如有特殊印製要求,應向認證中心提出申請並備案。   8、年度監督審核每年一次。
二、年度監督檢查
1、認證中心根據企業認證證書發放時間,制訂年檢計畫,提前向企業下發年檢通知。企業按契約要求繳納年度監督管理費,認證中心組成檢查組,到企業進行現場檢查工作。
2、現場檢查時,對需要進行檢驗的產品,由檢查組負責對申請認證的產品進行抽樣並封樣,送指定的檢驗機構檢驗。
3、檢查組根據企業材料、檢查報告、產品檢驗報告撰寫綜合評價報告,報認證中心總經理批准。   4、年度監督檢查每年一次。
三、複評認證
3年到期的企業,應重新填寫《環境標誌產品認證申請表》,連同有關材料報認證中心。其餘認證程式同初次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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