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工

十二工是清代青海省循化廳撒拉族聚居區的基層行政建制,始見於清雍正八年(1730年)官方糧冊記載。其名源自撒拉語"工"(gong),意為"村鎮",系由若干自然村組成的鄉級行政區劃單位。初按土司管轄範圍劃分為上六工(街子、草灘壩等)與下六工(張尕、孟達等),分屬韓炳、韓大用兩位土司管理。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因蘇四十三起義遭鎮壓導致人口銳減,十二工合併為八工。清末與化隆外五工合併形成撒拉十三工。

基本介紹

  • 別稱:撒拉十二工
  • 設立時間:雍正八年(1730年)
  • 行政區劃:鄉級單位
  • 管轄土司:韓炳、韓大用
  • 合併時間: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
  • 合併結果:八工
歷史沿革,行政區劃結構,合併過程,社會管理,後續演變,

歷史沿革

"十二工"建制的出現與清廷在撒拉族地區的治理策略密切相關。撒拉族自元代遷入循化後,長期由世襲土司管理。雍正七年(1729年),清廷敕封韓炳、韓大用為上下六工土千戶,確立雙土司分治格局。次年(1730年),"十二工"作為行政區劃單位首現於賦役徵收冊籍,標誌著其正式納入清朝行政體系。至乾隆年間,因蘇四十三起義引發的人口銳減,十二工於1781年調整為八工。

行政區劃結構

十二工以循化縣城為中心,劃分為上六工與下六工,各轄六個工級單位:
  • 上六工:街子工、草灘壩工、查加工、別列工、蘇只工、清水工,由土司韓炳管轄
  • 下六工:張尕工、崖曼工、孟達工、夕廠工、打速古工、查汗大寺工,由土司韓大用管轄
每工下轄4至9個自然村,形成"工-村"二級管理體系。工級中心村落負責協調水利、賦役等公共事務。

合併過程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撒拉族首領蘇四十三率眾起義,遭清軍鎮壓後人口損失過半。清廷遂將十二工合併為八工:
  • 上四工:街子工、蘇只工、查加工、查汗大寺工
  • 下四工:清水工、孟達工、張哈工、乃曼工
合併後每工平均轄村數由5.3個增至8個。

社會管理

十二工實行"土流並治"模式,土司負責基層民政,清朝通過循化廳、循化營實施軍事監管。各工設鄉約、總管等職,調解糾紛並催征賦稅。水利管理是工級行政核心職能,每工設'水夫'專司溝渠修浚。

後續演變

光緒二十二年(1896年),清廷將化隆廳外五工(甘都工、卡爾崗工等)與循化八工合併,統稱'撒拉八工'。民國初期,工制被區鄉製取代,但民間仍沿用工名指代傳統聚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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