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15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主持召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委員長會議。會議決定,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於4月23日至25日舉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
  • 屬性:國家會議
  • 地點:北京
  • 時間:4月23日至25日
第一次全體會議,閉幕會,

第一次全體會議

新華網北京4月23日電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23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一次全體會議。張德江委員長主持會議。
常委會組成人員154人出席會議,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會議聽取了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李飛作的關於旅遊法草案審議結果的報告。提交本次會議審議的草案三審稿,從進一步加強旅遊者權益保護、嚴格控制景區門票價格上漲、加大治理“零負團費”力度、進一步規範導遊和領隊的行為、強化行業自律、完善促進旅遊業發展措施等方面進行了修改。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孫寶樹向會議作了關於特種設備安全法草案修改情況的匯報,對進一步明確特種設備的範圍、監督管理職責、強化企業安全主體責任等作了說明。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是1993年制定的。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在消費者權益保護領域出現了不少新情況新問題,有必要適時修改這部法律。受委員長會議委託,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李适時作了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草案的說明。草案從充實細化消費者權益的規定、強化經營者的義務與責任、規範網路購物、進一步明確行政部門的監管職責等方面作了修改。
建設生態補償機制,是建設生態文明的重要制度保障。受國務院委託,國家發展改革委主任徐紹史向會議作了關於生態補償機制建設工作情況的報告。徐紹史說,國家將切實加大生態補償投入力度,進一步明確受益者和保護者的權責,積極開展多元化補償方式探索和試點工作,建立健全配套制度體系,加快出台生態補償政策法規,提升全社會生態補償意識。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鷹向會議作了關於司法解釋集中清理工作情況的報告。信春鷹說,經過這次集中清理,基本解決了現行司法解釋和具有司法解釋性質的其他規範性檔案中存在的與法律規定不一致、相互之間不協調以及形式不規範的問題,清理工作成效顯著。
會議審議了委員長會議關於提請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草案的議案,審議了有關任免案。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王勝俊、陳昌智、嚴雋琪、王晨、沈躍躍、吉炳軒、張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萬鄂湘、張寶文、陳竺出席會議。
國務委員王勇,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和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成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等列席會議。

閉幕會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在京閉幕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在京閉幕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在京閉幕
會議表決通過旅遊法
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布
張德江主持會議並講話
與會全體人員為四川蘆山地震中遇難的同胞和搶險救災中英勇犧牲的戰士默哀
新華網北京4月25日電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25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張德江委員長主持會議並講話。
會議開始時,張德江提議,出席會議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人員等全體起立,為四川蘆山地震中遇難的同胞和在搶險救災中英勇犧牲的戰士默哀。
張德江說,蘆山地震發生後,習近平總書記對抗震救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強總理赴災區指導抗震救災工作,中央有關部門,解放軍、武警官兵和公安幹警,四川省等有關方面緊急行動、全力以赴,社會各界大力發揚“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精神,抗震救災工作有力、有序進行,各項工作取得重要進展。全國人大常委會向災區幹部民眾表示親切慰問,向奮戰在抗震救災第一線的所有救援人員、支援災區的各界人士表示衷心感謝。我們堅信,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災區各級黨委、政府和廣大幹部民眾頑強拼搏下,在各地區、各方面和全國各族人民大力支援下,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抗震救災的統一部署,團結一心、眾志成城,一定能夠奪取這場抗震救災鬥爭的全面勝利。
常委會組成人員155人出席會議,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會議經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3號主席令,予以公布。
會議還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和其他任免案。
在表決通過各項議案後,張德江發表講話。他說,堅持依法治國、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是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任務。依法治國的前提和基礎是立法。我們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繼續加強和改進立法工作,切實提高法律的針對性、及時性、系統性,更好地發揮法律的引領和推動作用。一要突出提高立法質量,使法律準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更好協調利益關係,嚴謹周密、可靠管用。二要增強法律的可執行性,在立法中科學嚴密地設計法律規範,有針對性地作出規定。三要加強立法評估工作,在法律提交通過前增加評估環節,使立法更為周全。四要加強法律的宣傳工作,為法律出台後有效實施打好基礎,為法律得到正確適用和自覺遵守營造良好環境。
副委員長李建國、王勝俊、陳昌智、嚴雋琪、王晨、沈躍躍、吉炳軒、張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萬鄂湘、張寶文出席會議。
國務院副總理汪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成員,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等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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