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司

機構名。刑部所屬負責審核外省刑名案件的十七個清吏司之總稱。順治元年(1644)刑部始設江南、浙江、福建、四川、湖廣、陝西、河南、江西、山東、山西、廣東、廣西、雲南、貴州等十四個清吏司。雍正元年(1723)又增設現審左、右司,辦理在京八旗命盜及皇帝特交涉及各衙門的案件。雍正十二年將江南司分為江蘇、安徽二司。乾隆六年(1714)將現審左司改名為奉天清吏司、現審右司改名為直隸清吏司,遂成定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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