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市政局

區域市政局(RegionalCouncil,簡稱RC)是香港政府於1986年4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間為香港新界地區提供食物衛生、清潔街道、文娛康樂設施、管理食肆等市政服務的法定機構。

區域市政局亦是香港三級議會的一部份(第一級為全港性的立法局、第二級為區域性的市政局/區域市政局、第三級為地區性的區議會),執行部門為區域市政總署。區域市政總署署長同時擔當區域市政局行政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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