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公所長

區公所長是縣級政府的派出機關,區公所在計畫經濟時期為鞏固農村基層政權、管理農村社會經濟事務發揮了積極作用。

區公所但隨著經濟體制的轉型和政府職能的轉變,現行區鄉建制越來越不適應縣域經濟發展的客觀要求,一些體制性、深層次的矛盾和問題日益暴露。區公所長就是區公所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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