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門頭溝區傾倒毒泥案

公司經理宇某與村幹部聯手,採取欺瞞手段獲鎮裡同意後,在7個月時間裡,將1.9萬噸含有多種重金屬和大量污染物的污水處理廠污泥,傾倒進清水河流域上游支溝的門頭溝區清水鎮張家莊村背子溝里,造成嚴重污染。為消除污染,門頭溝區政府花費約500多萬元。

案件陳述,案件影響,法院審理,

案件陳述

宇某是河北省張家口市人,他以父親名義成立了環宇飛揚國際貿易(北京)有限公司,這個公司實際上是一個皮包公司。據該公司司機高某說,公司只有宇某和他兩個人,談業務時,宇某自稱是項目經理艾某,他是經理助理。
據宇某與北排污泥處置分公司簽訂的污泥運輸處置契約約定,自2014年5月25日至2014年12月31日,宇某公司負責將污泥清運出再生水廠並處置,因處置方式不當出現的環境污染等後果由宇某承擔,運輸及處置費用為119.50元/噸。
在庭審時,被告單位環宇飛揚國際貿易(北京)有限公司表示,造成環境污染的第一責任人為北京城市排水集團,該公司不構成污染環境罪。
宇某辯稱,排污是北排和清水鎮政府雙方同意的事情,他只是介紹雙方認識,他不應構成犯罪。
李某則表示,自己只是介紹人,他不知道排水集團的污泥會造成環境污染,他不構成污染環境罪。
門頭溝區清水鎮張家莊村村委會主任聶某供述稱,2013年10月,宇某找他時,村里正有一個土地整理的項目,他就想能用污泥做肥料。2014年1月左右,宇某開始往背子溝倒污泥。
聶某說,後來李某說要承包這塊地,將污泥改造後種樹,然後搞旅遊開發。李某給村里50萬,承包年限為40年。
2014年二三月,聶某寫申請向鎮裡報批,獲準後的2014年6月,宇某又開始往背子溝倒污泥。宇某和李某負責現場,倆人每個星期都去看,“我不知道傾倒污泥需要什麼手續,宇某告訴我怎么寫申請,我就以村委會的名義寫申請報到鎮裡,鎮裡蓋章後交給宇某。”
聶某承認,這件事他沒有經過村委會同意。
在法庭上,聶某認罪。他的辯護人表示,本案認定造成環境污染的證據不足。混拌過的土層上已經長出了新的植物,因此鑑定中心的鑑定書不科學。
清水鎮副鎮長宋某證言顯示,2014年的3月左右,張家莊村長聶某打電話說有個土地整理項目的補充材料需要鎮裡蓋章。
宋某說蓋章需鎮長同意,於是他跟鎮長安某說了一下,安某也同意蓋章,他就讓聶某去辦公室蓋章了。
宋某說,因為當時他在下面的村里辦事,沒有看過聶某說的土地整理項目的補充材料是什麼,事後也沒有再過問聶某。安某也表示,自己沒有看過材料。
污染地種上玫瑰花 10餘輛車仍在現場
5月13日,《法制晚報》(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根據村民指點,沿著盤旋的山路,來到門頭溝區清水鎮張家莊村背子溝時,在道路的盡頭找到了污泥傾倒地,幾名村民正在山溝里勞作。
“以前是污泥,被查處後覆蓋了新土,去年種上了玫瑰花。”一名正在地里拔草的村民介紹,“這兒距村裡有兩三公里,以前傾倒了滿溝污泥,臭味難聞、蒼蠅亂飛。一年多以前,政府有關部門將運送污泥的肇事者抓了,還扣押了一些車輛。污泥上面覆蓋了新土,種上幾十畝玫瑰花。為了防止污泥受雨水沖洗外流,還壘了十多個堤壩。”
記者看到,用石頭壘起來的堤壩上都寫有編號,共有10多個。由於覆蓋了新土,溝里已看不到污泥的痕跡,但記者在一處因雨水下陷的大坑內,用木棍挖了一下,就能看見下面呈黑色的泥土,一股腥臭氣味隨之散發出來,一些飛蟲嗡嗡著四處飛舞。
在緊挨著山溝的空地上,停著十來輛渣土車,上面已經出現銹跡,其中不少懸掛著河北牌照。“停放一年多了,大家都說是運送污泥的車,被扣後一直在這裡。”一名村民說,“這幾十畝地不能種莊稼,種了糧食沒有人敢吃,只能種植玫瑰花觀賞。”
為應急傾倒污泥 未做環境影響評價
污泥處置分公司的經理顧某證言顯示,2013年九十月,艾某(宇某)說清水鎮政府有個地方想利用污泥進行土地翻耕,當時沒有清水鎮政府的批准材料,也沒有門頭溝區政府部門的批准材料,但那時落地的污泥非常多,當時為了應急,就先同意往門頭溝清水鎮運污泥,一共運送了1萬噸污泥。
顧某說,2014年3月,艾某說清水鎮政府污泥處置的檔案批下來了,就第二次往清水鎮運污泥,從2014年5月28日到2014年6月13日被查,共運了9000多噸。這次處置污泥,他們沒有做過環境影響評價。
法院認為,被告單位環宇飛揚國際貿易(北京)有限公司及被告人聶某、李某違反國家規定,處置有毒物質嚴重污染環境,後果特別嚴重,宇某作為被告單位環宇飛揚國際貿易(北京)有限公司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均構成污染環境罪。
門頭溝法院一審以污染環境罪,判處被告單位環宇飛揚國際貿易(北京)有限公司罰金50萬元;判處宇某有期徒刑3年,罰金5萬元;判處聶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罰金3萬元;對李某免予刑事處罰。一審判決後,宇某和環宇飛揚國際貿易(北京)有限公司不服抗訴,一中院終審裁定,駁回抗訴,維持原判。

案件影響

法院查明,環宇飛揚國際貿易(北京)有限公司的經理宇某,以公司名義與北京城市排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北排)污泥處置分公司就污泥處理處置達成協定後,通過北京盈升混凝土有限公司經理李某認識了門頭溝區清水鎮張家莊村村委會主任聶某,聶某擅自決定將該村背子溝提供給環宇飛揚公司作為污泥處置點。
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13日間,環宇飛揚公司及宇某、聶某處置污泥1.9萬餘噸。在此期間,宇某通過李某介紹先後僱車將污泥運至背子溝,並租用鏟車、挖掘機將污泥與當地山體土混拌,造成背子溝地區林地嚴重污染,原有植被嚴重毀壞。
經鑑定,該污泥中檢出鉛、汞、鎘、鉻等重金屬及糞大腸菌群,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局野生動植物刑事物證鑑定中心鑑定,涉案44.29畝林地已成為污泥傾倒場,林業種植條件嚴重破壞,林地嚴重污染,原有植被已遭到嚴重毀壞,堆放的污泥臭氣難聞。
案發後門頭溝區政府為消除污染、防止污染擴大採取修築擋土牆、攔泥壩等應急工程,造價為509萬餘元。經價格評估,該應急工程價值448萬元。
此案案發系杜家莊檢查站接到舉報將拉有污泥的三輛大貨車截住,後發現張家莊村背子溝有大量污泥。

法院審理

一中院終審以污染環境罪,判處被告單位環宇飛揚國際貿易(北京)有限公司罰金50萬元;判處宇某有期徒刑3年,判處村官聶某有期徒刑兩年緩刑兩年。《法制晚報》記者5月13日探訪污染地發現,被治理後的土地上已經種上玫瑰花,但仍有污染物溢出。
這是門頭溝區第二起因傾倒污泥造成環境污染案,2002年至2005年,曾任污水處理廠技術員的何濤等5人,將6500噸含有多種重金屬和大量污染物的污水處理廠污泥,倒入北京地下水水源保護區的永定河舊河床砂坑內,造成重大污染事故,損失高達上億元。後何濤等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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