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關於對本區戶籍人口採取臨時性限控措施的通知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關於對本區戶籍人口採取臨時性限控措施的通知》,由北京市通州區政府於2016年5月27日正式發布,對本區戶籍人口採取8項臨時性限控措施,其中包括非住宅房屋一律不得落戶、非直系親屬落戶通州凍結辦理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關於對本區戶籍人口採取臨時性限控措施的通知
  • 發布機構: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
  • 發布日期:2016年5月27日
  • 實施日期: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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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解讀

目的意義

出台戶籍人口臨時性限控舉措,目的是進一步加強北京城市副中心人口規模調控和戶籍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北京市公安局《派出所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工作規範》等相關規定,經北京市政府批准出台。
通州區通過工業企業調整退出、房地產限購等舉措,積極開展人口調控。通州區對戶籍人口進行適度規模調控,將更好地推動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設。

限控措施

主要採取以下臨時性限控措施:凍結北京市他區遷入通州區的非直系親屬投靠落戶;對通州區現有廢棄地址戶籍人員進行清理,並凍結廢棄地址落戶;對通州區引進的人才,已在北京市他區(不含城六區)購置房產的,應在實際購房居住地辦理落戶;對於在市內有兩套或多套房產的北京市居民,申請在通州區房產落戶時,嚴格審查是否在通州區居住,對不在通州區實際居住的,不予辦理落戶;對現有通州區單位集體戶進行清理,對其中已在本市他區(不含城六區)購置房產的人員,動員將戶口遷走,對單位不配合的,集體戶口予以凍結;凍結單位已不在通州區的集體戶口落戶;通州區不再受理未經市政府批准的單位集體戶立戶申請;通州區域內的商業、辦公等非住宅房屋一律不批准落戶。

政策全文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關於
對本區戶籍人口採取臨時性限控措施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委、辦、局,各街道辦事處,各區屬機構: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的意見》,進一步加強北京城市副中心人口規模調控和戶籍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北京市公安局《派出所辦理常住戶口登記工作規範》等相關規定,經市政府批准,通州區對本區戶籍人口採取以下臨時性限控措施:
一、凍結本市他區遷入通州區的非直系親屬投靠落戶。
二、對通州區現有廢棄地址戶籍人員進行清理,並凍結廢棄地址落戶。
三、對通州區引進的人才,已在本市他區(不含城六區)購置房產的,應在實際購房居住地辦理落戶。
四、對於在市內有兩套或多套房產的本市居民,申請在通州區房產落戶時,嚴格審查是否在通州區居住,對不在通州區實際居住的,不予辦理落戶。
五、對現有通州區單位集體戶進行清理,對其中已在本市他區(不含城六區)購置房產的人員,動員將戶口遷走,對單位不配合的,集體戶口予以凍結。
六、凍結單位已不在通州區的集體戶口落戶。
七、通州區不再受理未經市政府批准的單位集體戶立戶申請。
八、通州區域內的商業、辦公等非住宅房屋一律不批准落戶。
九、本通知相關內容由通州公安分局負責解釋。
十、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
201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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