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區民政局

北京市西城區民政局

北京市西城區民政局是區政府主管民政工作的職能部門。主要承擔社會保障、社會事務管理、基層政權建設、服務國防建設四項職責。

2019年3月,獲得“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西城區民政局
  • 簡稱:區民政局
  • 性質:區政府工作部門
  • 職責:貫徹民政事業方面的法律等
機構職能,內設科室,直屬機構,獲得榮譽,

機構職能

社會保障:社會救助(低保、臨時特困、流浪乞討)、社會福利(敬老院、捐贈、慈善、地退人員管理)。
社會事務管理:婚姻登記(結婚、離婚)、事實收養、殯葬執法、社團及民辦非企業登記審批和管理、福利企業管理、行政區劃管理、見義勇為、彩票發行管理。
基層政權建設:社區建設、社區居委會建設、社區服務、老齡工作、和諧社區建設。 服務國防建設:退役士兵安置、軍隊離退休人員及無軍籍職工的服務管理、新老兵轉運、優撫對象服務管理。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關於民政事業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本區民政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本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登記和年度檢查;查處本區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的違法行為和未經登記而以社會團體名義開展活動的非法組織及未經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
(三)負責本區福利彩票的發行銷售及福利基金的使用管理;貫徹落實慈善事業發展的相關政策,組織社會捐助工作;負責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困難群體的權益保障工作;負責本區地方退休人員接收管理。
(四)參與擬訂本區社區建設總體規劃;落實社區建設的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社區服務站建設。
北京市西城區民政局
(五)負責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
(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七)負責擁軍優屬、撫恤優待和烈士褒揚工作;負責本區見義勇為人員的獎勵和保護工作。
(八)負責管理退役士兵、轉業士官、軍隊離退休幹部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接收安置工作。
(九)落實救災工作政策,負責組織、協調救災工作;負責救災捐贈,接收、管理、分配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
(十)落實婚姻管理、殯葬管理和兒童收養的相關政策;負責婚姻登記、兒童收養登記;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工作。
(十一)負責本區行政區域界線的維護管理和行政單位懸掛標牌的規範工作。
(十二)負責本區社會工作人才登記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三)負責指導、監督、承擔民政事業費的使用和管理。
(十四)承辦上級機關和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黨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法制、幹部學習及調研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及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備案工作;承擔信息、政府信息公開、建議、議案、提案、保密、接待聯絡、電子政務、安全保衛、後勤保障、本單位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二)社區建設辦公室。
負責基層政權建設和基層民眾自治組織建設,加強社區居委會及社區服務站標準化建設;負責社區居委會、社區服務站工作者隊伍和社區志願者隊伍建設;參與相關部門做好本區社區建設規劃的制定;負責社區信息化建設工作。
(三)社會團體管理辦公室。
負責社會組織行政許可及各項業務管理工作;負責社會組織培育發展、自身建設,負責社區社會組織管理,制定社會組織發展管理工作計畫;負責社會組織來信來訪工作。
(四)社會福利科。
負責社會救助、福利工作;負責救災救濟活動的組織、協調及資金的管理、使用和申報工作;負責社會福利機構的審批、審核、監督、檢查及日常管理;負責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的審批。
(五)復員退伍軍人安置辦公室。
負責退役士兵接收和安置工作;對退役士兵進行擇業教育和技能培訓;負責退役士兵三種分配形式的經濟補助金髮放工作 。負責為自謀職業退役士兵上“三險”;負責對照顧進京退役士兵材料的審查、呈報及部分新老兵接待轉運工作。
(六)優撫科。
負責落實各項優撫政策和烈士褒揚;負責各類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補助;負責傷殘人員的評殘申報和管理工作;協調開展擁軍優屬、擁政愛民工作;負責對本區見義勇為人員的行為審核、申報、獎勵和保護工作。
(七)婚姻登記管理辦公室。
負責辦理婚姻登記、收養登記;補發婚姻證件;出具婚姻登記記錄證明;撤銷受脅迫的婚姻;宣傳婚姻法律、法規。
(八)老齡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黨和政府關於老齡工作的方針、政策;對老齡事業發展中的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制定老齡事業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為老服務;重點做好居家養老服務工作和老年人優待政策落實。
(九)軍隊離退休幹部接收安置辦公室。
負責軍隊離退休幹部和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落實軍休人員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十)民政科。
負責轄區行政區域調整規劃工作和界線標誌物的維護管理;指導檢查本區行政單位規範懸掛標牌工作;負責殯葬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執法檢查、指導服務等工作;依法承擔殯葬方面的行政許可工作。
(十一)財務科。
負責民政局行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制定本單位的各項財務會計制度;負責編制與實施本單位的年度預算、決算和財務收支計畫;負責本單位的政府採購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本區民政內部審計工作和民政統計管理工作。
(十二)人事科。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教育培訓、幹部任免、年度考核、專業技術職務評定、統戰、僑務等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離退休管理服務(計畫生育、外事)等工作;負責本區社會工作人才登記管理和繼續教育工作。
(十三)紀檢監察科。
負責貫徹落實區委、區政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分工任務;組織開展行政監察及效能監察,受理行政投訴、舉報及來信來訪;調查處理機關管轄範圍內工作人員違反行政紀律的行為。

直屬機構

(一)地退所。
負責本區地方退休人員服務管理工作。
(二)福利生產辦。
按國家、市、區有關政策規定指導、監督、福利企業經營,定期進行年檢;維護殘疾職工合法權利。
(三)捐贈工作站。
主要負責捐贈物資的接收、登記、倉儲、消毒、整理、包裝、運輸等工作;負責各種大型捐贈活動的協調、宣傳、執行工作;督促、檢查捐贈物品的保管、帳目登記和各類統計報表的核實工作。
(四)救助管理諮詢站。
負責西城區區域內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甄別、救助管理、諮詢、告知、引導、護送工作。
(五)軍隊離退休幹部第一休養所。
負責做好軍休幹部的服務管理工作,切實落實俊秀幹部的“兩個待遇”;負責所有的物資保障、房屋管理、車輛及經費使用等項工作。

獲得榮譽

2019年3月29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授予“全國民政系統先進集體”稱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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