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海淀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本報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要求,由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海淀分局編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海淀分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
  • 時間:2013年
  • 單位: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海淀分局
  • 性質:工作報告
引言,概述,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諮詢情況,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引言


全文包括概述,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和不予公開政府信息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的人員、收費及減免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諮詢情況,因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改進情況和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局政府網站上可下載本報告的電子版。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聯繫: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海淀分局辦公室。

概述


2012年,根據《條例》和市藥監局的工作要求,分局依託市藥監局電子政務平台,進一步落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完善各項制度,加強網站和信息公開場所建設,圍繞藥品監管中心工作,多措並舉地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在規範信息公開指南樣本,依申請公開、保密審查等工作流程的基礎上,調整了信息公開欄目設定,補充完善了政府信息公開事項、行政職權事項等內容,努力拓寬公開渠道,暢通與行政相對人溝通渠道,方便民眾獲取所需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9至12條規定的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範圍,分局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開展了信息清理和目錄編制工作,並按照《條例》第15條規定,通過政府網站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主動公開。按照《條例》第16條規定,在本局受理大廳擺放信息公開查詢設施,方便公眾查閱,為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公開情況
本局2012年共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25條,全文電子化率達100%。在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上及時發布和更新公開目錄、公開指南及年度報告,公開了分局職能信息、領導介紹、各科室職責、負責人及聯繫電話;公開了分局的年度工作計畫、“三品一械”產品質量抽驗計畫;公開了分局的工作動態、人事信息和廉政動態等。
本局利用門戶網、辦事大廳、區政府網站公開了行政許可的辦理流程,法律依據、辦理時限等內容方便公眾查閱。同時將工作動態及時報送首都醫藥、藥監信息、中國醫藥報、海淀報、海淀電視台、區政府OA網等相關媒體,加大對政務信息、工作動態報導的力度,將藥監相關信息廣泛向社會公布,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10月至12月期間,分局在海淀報開闢“海淀藥監動態”專欄,介紹“三品一械”的常用知識、選購常識及分局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貼近生活,深入人心,讓轄區民眾更加了解藥監、關注藥監、支持藥監,為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同時,為進一步提高分局依法行政水平,明確法定職責,今年對分局33項行政審批和政務服務事項進行了認真梳理和完善,編制了信息表和權利運行流程圖,有效規範了分局的行政審批和服務事項辦理工作。按照區法制辦的要求對以區政府名義做出的職權事項、以分局名義做出的行刑銜接職權事項及分局各項執法職權事項依據進行梳理並匯總上報,共梳理出58種可追究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累計17000字。
(二)公開形式
本局以入口網站、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為信息公開的主渠道。同時為使公眾更便捷地查閱信息,本局將政府信息公開大廳設定在分局服務大廳,大廳內設定資料索取點、電子信息觸控螢幕,受理辦負責提供政府信息公開的有關資料及諮詢服務工作,辦公室負責對入口網站、電子信息觸控螢幕等信息公開內容進行定期更新、完善。同時印製紙質材料放置於行政受理大廳,方便公眾索取。

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情況


按照《條例》第13條規定,本局自《條例》實施之日起正式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建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場所,並公布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受理機構的聯繫方式。
(一)申請情況及答覆情況
本年度收到1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書面申請。
從申請的信息內容來看,屬於舉報人申請依據《北京市食品安全違法案件線索舉報獎勵辦法》要求獎勵。分局按照標準對申請人的要求進行審核,在規定的時限和程式對申請的信息向申請人進行了公開。
(二)依申請公開政府信息收費情況
根據《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關於轉發北京市行政機關於依申請提供政府公開信息收費辦法(試行)的通知》的要求,分局辦理了《依申請公開收費許可證》,並將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進行了公告。

諮詢情況


2012年,本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諮詢7015人次。其中,現場諮詢3800人次,占總數的54.1%;電話諮詢3200人次,占總數的45.6%,網上諮詢15人次,占總數的0.3%,分局對上述諮詢均給予了及時、有效的答覆。

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情況


按照《條例》第33條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
2012年,未發生針對本局政府信息公開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和申訴案件。

主要問題和改進措施


2012年本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進展,但還存在以下不足:一是制度還有待完善。由於相關制度制定時間較早,經過幾年的檢驗和實踐,有些制度有待完善和補充;二是對於部分信息的公開性質有待界定。部分內容的公開屬性難於定性,個別申請人提交的依申請公開申請是否屬於可以公開性質有時不太好掌握,有待繼續學習和探討;三是信息公開的領域有待拓寬,應當結合重點工作開展情況,加大信息公開的力度和廣度。
2013年,分局將進一步拓寬政府信息公開渠道和公開範圍,全面落實上級部門的各項要求,不斷分析研究在政府信息公開領域出現的新問題、新情況,重點關注依申請公開的事項,同時,將大力推進重點領域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完善依申請公開目錄和辦理的程式,確保公眾知情權、監督權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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